給予一個人管理被認為無能為力的人的財產和財務的法定權利。 (另見監護人,監護人的責任比監護人少一些)
接管
蔑視法庭
故意不服從法官的命令或官方的法庭命令。
繼續
將法律程序延後至日後。
合同
兩個或兩個以上主管當事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
貢獻疏忽
說明原告人因疏忽民事訴訟也是疏忽的法律原則,他或她因被告人的疏忽而無法追回被告的損害賠償。 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已經放棄了有助於相對疏忽的分擔性疏忽原則。
信念
對犯罪被告有罪的判決。
語料庫Delicti
犯罪的身體 客觀證明犯罪已經發生。 它有時指的是兇手的受害者的身體或被燒的房子的被燒的殼,但該術語具有更廣泛的含義。 對於國家介紹供認或定罪被告人,必須證明一種語料庫,即發生特定的傷害或損失,以及作為該特定傷害或損失的根源的犯罪行為。
證實證據
往往強化或確認初步證據的補充證據。
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 一個用來指律師的一個詞。
反訴
被告對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要求。
法院院長/法院文員
由法院任命或選舉監督法院的行政,非司法活動的官員。
法庭訟費
起訴或捍衛訴訟的費用(律師費除外),可以向成功的一方(從敗訴方)授予。
法庭記者
在法庭上作出單詞記錄的人,並根據要求產生訴訟的記錄。
法庭服務和監督機構(CSOSA)
哥倫比亞特區的成人緩刑機構。
跨索賠
訴訟代理人或共同訴訟人對彼此的訴求,而不是針對訴訟對方的人。
盤問
質疑另一方所產生的見證人。
累積句子
兩項或兩項以上罪行的判決連續執行,而不是同時執行。
保管
以合法的程序或權限拘留某人,以確保他或她在任何聽證會上出庭; 被判犯罪的人的監禁或監禁
託管令(CO)
由法官簽署的授權官員將青少年羈押的命令(即將其帶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