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緩考

如果無法在傳票日期送達,請立即使用電子陪審員系統或致電 202-879-4604 聯絡陪審員辦公室(選擇延期資訊選項)。允許一次變更或推遲服務。

請向陪審員辦公室提供雙方同意的送達日期,該日期自原始傳票日期起不得超過 90 天。新選擇的一周中的某一天必須與原始傳票的同一天。例如,如果原始傳票日期是星期二,則延期日期也必須是星期二。

法院不會在聯邦假日招收新的陪審員。 通常情況下,在聖誕節前一周到元旦期間沒有安排新的審判,因此在決定您可以服務的日期時,請做出相應的計劃。

如果緊急情況導致您無法在延遲的日期出庭,請立即撥打 202-879-4604 聯繫陪審員辦公室尋求建議。

儘管法院會自動郵寄延期日期確認書,但郵件遞送可能會受到假期和/或惡劣天氣條件的不利影響。建議您在日曆或日程表的顯著位置標記新的服務日期。無論是否透過郵件收到確認通知,居民都有責任報告延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