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上級法院

國會於1970年設立哥倫比亞特區高等法院,作為哥倫比亞特區具有一般管轄權的初審法院。該法院由一名首席法官和50名副法官組成。 法院由26名治安法官以及被推薦和批准為高級法官的退休法官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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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委

高等法院由美國國會成立,是1970中DC的一般管轄審判法庭。 法院由一名首席法官和61副法官組成。 法院得到24裁判法官的服務以及被推薦和批准為高級法官的退休法官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