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沒有律師
向DC上訴法院(DCCA)上訴是您案件的新步驟。 DCCA會審查初審法院或代理機構決定什麼,以確定初審法院或代理機構是否犯了錯誤。 通常,DCCA專注於初審法官或代理機構是否正確實施了法律。 DCCA通常會接受審判法院或代理機構對事實的認定以及對誰信服的決定。 DCCA不接受在審判或代理程序中未記錄在案的證據或文件。
上訴分為三個基本階段:
在這些步驟中,您必須遵循 特區上訴法院規則.
由於上訴的特殊性,對於尋求上訴審查的個人來說,由律師代表特別有用。
點這裡 詳細了解您可以提出上訴的案件類型以及如何提出上訴。
如何開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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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能有資格獲得法院指定的律師資格
在某些情況下,當事人有資格獲得法院指定的律師資格:- 在刑事案件中:
- 如果被告:(1)先前被確定為有資格在高等法院擔任法院任命的律師,(2)沒有由專職律師代理,並且(3)正在對重罪提出上訴,並且輕罪定罪,在審判前拘留被告的命令,緩刑或假釋的撤銷或引渡命令。
- 如果被告未在高等法院完成收入資格審查,並試圖對以上第(3)款中所述的任何事項提出上訴,則被告可以完成一項動議,要求進行律師資格的任命。 此外,法院可以決定在其他刑事事項中任命符合收入條件的被告的律師,例如拒絕重判動議或對附帶攻擊提出上訴(DC Code§11-2601)。
- 在某些家庭案件中:
- 被發現拖欠或需要監督的少年將被法院自動指定為上訴律師。
- 在忽略或終止父母權利的案件中被任命為高等法院律師的一方(兒童,父母,監護人或監護人)將自動獲得上訴任命。 如果當事方未在高級法院被任命為律師,則當事方可以完成一項動議,要求進行上訴,要求任命上訴律師(DC Code§16-2304)。
尋找法律代表
如果您沒有資格獲得法院指定的律師,請參閱以下資源以尋求法律代表。
在線資源:Columbia District Bar在其網站上提供了有用的信息,包括如何找到律師,律師如何向其服務收費以及法律服務組織,這些組織可以免費或僅收取最低費用提供代理。 點這裡 有關與律師合作的更多信息。
電話資源:DC Bar Pro Bono中心有一個法律信息幫助熱線,每週X天,每週7天,每天24小時提供服務,其中記錄了有關30法律主題的消息,並包括其他有關尋找律師的可用信息來源。 法律信息幫助熱線的電話號碼是 202-626-3499。
可能提供法律幫助的組織
LawHelp.org/DC是DC Bar Pro Bono Center的公共服務,提供有關哥倫比亞特區法律資源的信息。 有關上訴資源的信息, 點擊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