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申請離婚
如果您或您的配偶在法庭提交離婚文件之日前六個月內,您或您的配偶已經是DC居民,您可以提出離婚申請。 你結婚什麼都沒關係 只有你們中的一個人必須符合DC居民的要求。 離婚案只能要求贍養費和分配婚姻財產。 如果您不在離婚案件中要求他們,您將失去獲得贍養費和分配婚姻財產的機會。
其中之一可能包括在離婚案件中要求子女監護權和子女撫養費。您也可以在離婚案件以外的單獨案件中要求子女監護權和/或子女扶養費。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在哥倫比亞特區提出離婚,但必須在另一個州提出子女監護權和/或子女撫養費。
您可以申請離婚之前沒有規定分居期限。
您可以通過訪問以下網站獲取有關離婚的更多信息,並獲得完成提交離婚所需的法庭文件的幫助 家事法庭自助中心,高等法院 JM 570 室。
提取法律分離
法定離職是法庭規定的分居權利,離婚人士的權利和義務,但沒有離婚。 雙方仍然結婚,不能再婚。 配偶可以通常以與離婚相同的方式申請合法分居,並包括對子女撫養,贍養費,子女撫養和財產分配的要求。 對於那些想要避免假定的離婚污名的人,誰強烈的宗教反對離婚或希望挽救婚姻,合法分居是一個明顯的解決辦法。 隨著更多的州允許無故障離婚,使用分離協議和非正式分離,法律分離很少使用。
您可以通過訪問以下網站獲取有關離婚的更多信息,並獲得完成提交離婚所需的法庭文件的幫助 家事法庭自助中心,高等法院 JM 570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