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正式記錄和影響不動產所有權的記錄文件的時間順序摘要。
明知而自願參與犯罪活動的人。
由執行文書的人作出其自由行為和契約的正式聲明。
在刑事審判中找到被告無罪。
案件,原因,訴訟或爭議在法庭上有爭議或有爭議。
拉丁詞義為訴訟目的。 例如,訴訟監護人是由法院指定的,以保護未成年人或法律上無能力的人的訴訟的利益。
法官增加一名陪審團的損害賠償金額。
給予或發表判決或判令。 也是判斷。
由法院指定管理一個沒有遺囑而死亡的人的遺產的人。 2。 法庭官員。
證據是有關的,可以在審判或證據聽證會上合法地引入。
提醒或警告。 例如,法官或治安法官可能會對錯誤的做法提醒或警告律師。
在美國和其他一些國家使用的試驗方法。 這個制度是基於這樣的一個觀點,即真相可以通過給予對方充分的機會提出和建立證據來做出最好的決定,並通過盤點對對方提供的證據進行檢驗。 所有這一切都是根據既定的議事規則在公正的法官和/或陪審團之前完成的。
製作和簽署宣誓書的人。
經公證人宣誓證實的事實的書面陳述,在公證人或有權執行宣誓的官員之前。 例如,在刑事案件中,警察經常使用誓章,要求說服法官或治安法官發出手令進行逮捕或搜查。 在民事案件中,證人的誓章經常被用來支持簡易判決的動議。
被告提出的即使索賠是真實的,也將打敗原告人或檢察官的主張。 例如:精神錯亂,自衛或陷入困境。
在上訴法院的做法中,這個詞意味著初審法院的裁決是正確的。
積極地,故意地或故意地協助他人犯罪或企圖犯罪。
一份書面文件(懇求)中有關人士準備在法庭上證明的問題的陳述。 例如,起訴書包含對被告的罪行指控。
在沒有全面、正式審判的情況下解決爭端。 方法包括調解、和解、和解等。
法庭的朋友 一個不是案件當事方的人,志願提供關於法律問題的信息或案件的其他方面,以協助法院決定事情。
被告對投訴中陳述的原告指控的回應。
在審判後提出請求,要求另一個法院(通常是上訴法院)決定審判是否得到適當的執行。
被告向法院管轄的正式程序。 2。 律師向法庭發出書面通知,聲稱他或她代表訴訟的一方。
具有審理上訴和審查初審法院程序的管轄權的法院。
被上訴的政黨。 有時被稱為答辯人。
被告犯有罪的個人訴訟被告知訴訟,並要求認罪或不認罪。 有時稱為初步聽覺或初次出現。
由法定權力監管。
造成傷害的威脅明顯有這樣做。 此外,任何故意展示武力,使受害者的理由恐懼或預期立即身體傷害。
當訴訟方提出申訴的時候,另一方作出了否定的答复,事情已經準備好受審。
拿一個人的財產來滿足法院命令的債務。
訴訟中的總檢察官簽署了與訴訟有關的所有正式文件。
有法律資格在法庭上準備,管理和審理案件的倡導者或律師。
由另一人授權的私人(不一定是律師)為某一特定行為或一般業務交易而在非法合法目的下行事。 這種權力是由書面文書授予的,稱為委託書,或更常見的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