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大陪審團

高等法院大陪審員的任期為 25 個工作日。 召回日可安排在正式服務期限結束後,以清理大陪審團的任何未竟事務。 大陪審員沒有“電話通知”系統來查看他們是否需要在特定日期報告; 他們的出席是強制性的。 正常服務日從上午 9:00 開始,到下午 5:00 結束,午餐休息一小時

大陪審團傳票是在首次送達日期之前至少30-45天發布的。 陪審員有責任在收到傳票後立即通知其雇主大陪審團的服務條款。 這使陪審員及其雇主可以為長期缺勤做計劃。

如需延後大陪審團服務或因身體虛弱或經濟困難而請求藉口,請致函至: 高等法院陪審員辦公室; Room 4670, 500 Indiana Avenue, NW, Washington, DC 20001,收件人:大陪審團專家;或透過 eFax 將信件傳真至:大陪審團專家,地址: 2028790012 [在] Fax2mail.com (2028790012[at]fax2mail[dot]com)。 您也可以直接致電(202)339-1116,與大陪審團專家聯繫; 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大陪審員幫助 [在] dcsc.gov (GrandJurorHelp[at]dcsc[dot]gov); 或通過即時聊天通過選擇聊天圖標。

請注意,日曆年內有大陪審團開始/結束日期的時間表。 在要求推遲大陪審團服務時,法院工作人員將提供一系列開始/結束日期供您選擇。 您也可以訪問eJuror Services,申請延期大陪審團服務 www.dccourts.gov/jurorservices。 完成調查表,然後選擇“推遲”選項。

法院希望大陪審團延期或藉口的任何請求在預定報告日期之前提交。 大陪審團登記當日,被傳喚的大陪審員應做好充分服務滿任期的準備。 除非發生緊急情況,否則從報告日期開始的服務應該沒有任何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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