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前檢察官被任命為高等法院高級法官

日期
2009 年 7 月 13 日

內容: 佛羅倫薩的投資。潘 
 
地點: Atrium,Moultrie Courthouse - 三樓,500 Indiana Ave,NW 
 
什麼時候: 七月17,2009 4時:下午00 
 
世衛組織:  首席法官Lee F. Satterfield; 法官指定佛羅倫薩Y.潘 
 
傳:  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總統於24年2009月21日提名佛羅倫薩·潘(Florence Y. Pan)為高等法院法官,美國參議院於2009年XNUMX月XNUMX日確認了她的提名。她在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和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監督刑事上訴。 潘女士擔任上訴庭副庭長,審閱了摘要並準備了律師以進行上訴論證。 並為律師和執法人員提供法律諮詢和培訓。 潘女士還處理了涉及棘手的法律問題的案件,包括美國訴保羅·阿斯庫(Paul Askew)案,她在整個哥倫比亞特區直流巡迴法庭上對此進行了辯論。  

潘女士在擔任助理美國檢察官的職業生涯早期,曾在高等法院起訴兇殺案和其他暴力犯罪。 以及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的有組織犯罪和販運毒品案件。 在美國訴肯尼思·西蒙斯等人案中,潘女士是檢察官之一,該案是對六個被告進行的為期六個月的聯邦審判,所有這些人均被判有罪並被判處長期徒刑。 被告在一項158項起訴書中被起訴(與主要被告凱文·格雷一起),是根據其在犯罪團伙中的成員身份而被起訴的。 這些罪名包括麻醉品陰謀,Ra竊影響腐敗組織(RICO)陰謀,持續的犯罪活動以及許多其他涉及毒品和暴力的犯罪-包括XNUMX起謀殺案和一名合作證人的槍殺,使受害者成為截癱患者。 潘女士在擔任助理美國檢察官期間獲得了許多特別成就獎和美國檢察官辦公室團隊獎。    

在加入美國檢察官辦公室之前,潘女士曾擔任克林頓政府時期美國財政部國內財政部副部長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的高級顧問。 在此之前,潘女士曾在美國司法部任職,先後在副檢察長辦公室擔任布里斯托(Bristow)研究員,然後在刑事司上訴分庭擔任律師。 潘女士從法學院畢業後,立即擔任紐約南區美國地方法院邁克爾·穆卡西議員的法律文員。 然後作為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的拉爾夫·溫特議員的法律書記。   
泛投資諮詢7月13,2090第二頁 
 
 
潘女士是美國大學華盛頓法學院的法學兼職教授,她在那裡教授刑事訴訟程序。 她於1993年以優異的成績從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學位; 1988年從賓夕法尼亞大學以優異的成績獲得了兩個本科學位。她出生於紐約市,在新澤西州的Tenafly出生。 潘女士已與Max Stier結婚。 他們是兩個兒子的驕傲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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