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前檢察官宣誓就職於高等法院高級法院副法官

日期
2006 年 10 月 27 日

內容: Jennifer M. Anderson的投資 
 
地點: Atrium,Moultrie Courthouse - 三樓,500 Indiana Ave,NW 
 
什麼時候: 星期五,十月27,2006 4:00 pm 
 
世衛組織:  首席法官Rufus G. King III; 指定詹妮弗·安德森的法官 
 
傳:  安德森女士出生於愛爾蘭的都柏林,1967年與家人移民到馬里蘭州的巴爾的摩。她以優異的成績畢業於聖瑪麗山學院,於1981年獲得英語文學學士學位。 1984年,她從天主教大學哥倫布法學院獲得法學博士學位,並在那裡擔任《法律評論》的副主編。   
 
從法學院畢業後,安德森女士曾在Cadwalader,Wickersham&Taft擔任律師,專門研究商業訴訟。 從1987年到1991年,安德森女士在Dechert,Price&Rhodes任職,主要從事商業訴訟和白領刑事辯護。  
 
 1991年,安德森女士宣誓就職於哥倫比亞特區美國檢察官辦公室,擔任助理美國檢察官。 安德森女士在上訴庭工作了一年,在那裡她向美國上訴法院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院和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提起訴訟。 然後,安德森女士在輕罪,重罪審判,大陪審團,聯邦麻醉品和兇殺案部門任職。 1996年,她成為第五區社區起訴試驗項目的一部分,以更好地識別和成功起訴暴力罪犯。       
 
安德森女士於1997年被選為國家教堂縱火案特別工作組的特別檢察官。 她以此身份周遊全國,對陪審團縱火造成的侵犯民權行為進行了全面的大陪審團調查和起訴。 她主要關注時間較長的未解決案件。 她因在伊利諾伊州發生的一系列教堂爆炸案中所做的工作而受到聯邦調查局和酒,煙和火器局的特別表彰,其中一人喪生,六十多人受傷。 在這種情況下,她向由一百多個特工和軍官組成的多轄區工作隊提供了法律諮詢。 
 
1998年返回美國檢察官辦公室後,安德森女士重新加入了社區檢察科,專門研究在第五警察區發生的兇殺和其他暴力犯罪。 她成為了辦公室中最多產,最成功的審判律師之一。 鑑於她出色的審判技巧,她於2000年XNUMX月被選為高級訴訟律師。   
 
然後,安德森女士被提升為重罪審判科副科長。 2001年,她因起訴全國知名的兩名威爾遜高中學生而被謀殺而獲得認可,並獲得了導演獎(Director's Award),該獎項是司法部因在特定案件中的出色表現而頒發的全國性獎項。 
 
2002年,安德森女士出任第三警察區兇殺案和重大罪行負責人。 那年,英國文化協會還授予她大西洋公共政策研究金。 作為研究金的一部分,安德森女士在英國的比較法研究所和倫敦經濟學院法學院呆了十個月。   
 
回國後,安德森女士成為第五區兇殺和重大犯罪科科長,隨後成為凶殺科副科長。 她繼續起訴一些辦公室最具挑戰性的殺人案,包括對連續縱火犯的多司法管轄區調查,該縱火犯在兩年內通過放火燒毀房屋來恐嚇這座城市。 除了豐富的審判經驗,安德森女士還與當地執法部門在培訓問題上緊密合作。 她通常是都市警察局的客座講師。此外,她還與哥倫比亞特區消防局合作,為他們的縱火調查股制定協議和培訓。 安德森女士還是NITA(國家審判倡導研究所)的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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