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未成年人的資金只能在沒有法院事先命令的情況下用於三種支出類型:(1)債券溢價,(2)法院費用和(3)由未成年人持有的未成年人的收入所得稅監護人。 所有其他支出必須由法院預先批准。 為了獲得批准,監護人提交了“授權使用資金的請願書”,要求法院批准特定的支出,並附上任何備用文件,例如計算機的報價單或夏令營的小冊子。 還應附上父母的財務報表。 父母負責未成年人的衣著,衣服,住所和醫療,法院將希望知道,如果要求的支出是其中之一,父母為什麼不付款。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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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