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erview
哥倫比亞特區高等法院由一名首席法官、61名副法官、治安法官和若干名資深法官組成。法官們被分配到特定的日程安排中,審理民事、刑事、家庭暴力、家庭事務或遺囑認證和稅務方面的案件。
學徒
法官由法律助理協助,這些法律助理通常是剛畢業的法學院學生。法律助理處理各種法律和行政事務,例如進行法律研究、協助法官準備庭審和審判以及起草法庭命令。
每年都會聘用新的書記官,任期為一至兩年。有些書記官職位負責支援一名助理法官,有些則負責支援兩名或更多負責類似任務的治安法官或高級法官。
司法助理的薪酬由哥倫比亞特區法院制定。沒有法律工作經驗的助理通常以一般薪資等級表第10級第1檔領取薪資。有法律工作經驗的助理可能有資格獲得更高等級的薪資。
實習
有些法官也會在學年期間和暑假期間接受法學院學生實習。這些實習職位是無薪的。學生應諮詢其法學院管理部門,以了解學校是否可以為司法實習提供學分。
如何申請文職或實習
書記官和實習生均由法官直接聘用。如欲了解如何申請書記官或實習生職位,請聯絡各法官所在律師事務所。
您可以使用以下地址範本向法官辦公室發送電子郵件:Judge[LASTNAME]Chambers [at] dcsc.gov。
您可以在主頁上找到更多聯絡方式以及各位法官目前的任職安排資訊。 高等法院法官頁面。請注意,評審的任命可能會發生變化,通常在每個日曆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