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執業標準

Overview

高等法院的“直率遺產律師執業標準”涉及作為律師,監護人,保管人,個人代表律師,訪問者,特務主管和特別行政人員的律師的一般權力和義務,以及擔任監護人的非律師,訪客干預程序中的審查員,以及死者屋的個人代表。
根據這些標準,被任命為任職能力的人員將提供指導,幫助他們履行區域法和哥倫比亞特區高等法院規則所規定的職責。

這些標准在所有情況下確定了律師和非律師任命的律師和非律師的責任和義務,並且完全符合標準是律師和非律師所必需的。

對於律師來說,這些標準中概述的基本義務是基於“專業行為規則”,“哥倫比亞特區法”和“高等法院規則”,其中規定了遺囑認證部門的做法。

遺囑執業標準

遺傳司

領導團隊
主審法官
尊敬的。埃里克·克里斯蒂安
副主審法官
老公邁克爾·奧基夫
遺囑登記官/遺囑註冊處
妮可·史蒂文生
副主任
梅琳達·傑克遜
遺囑副登記員
約翰·米德爾頓
地點
文員辦公室
法院大樓A
西北區第五街515號314室
華盛頓
,
DC
20001
遺囑認證自助中心
法院大樓A
西北第五街515號,318室
華盛頓
,
DC
20001
營業時間
週一至週五: 08:30 am-05:00 pm
星期六星期天: 已結案
聯繫方式
基本資訊
電話
(202) 879-9460
遺囑認證自助中心
電話
(202) 508-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