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院社會服務部門的接案服務辦公室位於青少年服務中心和莫爾特里法院大樓。
如果哥倫比亞特區總檢察長辦公室 (OAG) 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將分配給法官審理。三天之內,案件將轉至兒童安全與發展服務中心 (CSSD) 的衛星辦公室,由一名指定的緩刑監督官負責監督該兒童。
莫爾特法院
如果兒童在下午 1 點前被捕並被帶到法院,緩刑監督官將審查案件並向法院提交建議。
- 穆爾特里法院的收案辦公室位於 JM-600 房間。
- 電話號碼是202-879-7901
- 主管是托莎·萊頓
- 辦公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 7:30 至下午 5:30,週六上午 7:30 至下午 3:00;週日不辦公,假日辦公。
青少年服務中心
如果兒童在下午 1:00 後被捕,他或她首先會被帶到 5000 Hayes Street 的青少年處理中心,然後被帶到位於 青年服務中心(YSC) 由少年緩刑官進行篩選及訪談。
如果您的孩子被評估為有資格從 YSC 釋放,您將需要前往 YSC 接收您的孩子。如果他或她沒有被釋放,他們將在第二天早上(週日除外)被送往莫爾特里法院,接受法官的初步聽證會。法院位於西北印第安納大道 500 號。
- 青少年拘留中心的青少年收容辦公室位於東北部奧利維特山路1000號。
- 電話號碼是202-576-5174
- 主管是麥可·卡特
- 辦公室週一至週五下午 3:30 至隔天早上 7:30 有人值班,週末和假日從週五下午 3:30 至週一早上 8:00 有人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