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關於哥倫比亞特區高等法院青少年案件的資訊。
如果您的孩子被逮捕,他們將經歷以下步驟:
- 步驟 1初步處理地點:內布拉斯加州海耶斯街5000號少年處理中心
- 步驟 2在內布拉斯加州芒特奧利維特路1000號青年服務中心,與CSSD的緩刑監督官進行了面談。
- 步驟 3首次聽證會在穆爾特里法院(地址:西北印第安納大道500號,JM-15室)舉行。
在法院:
- 您將在 JM-600 房間與緩刑監督官見面。
- 如果您的孩子還沒有律師,我們會提供一位。
- 法官決定您的孩子是否可以回家以及他們必須遵守哪些規則。
在華盛頓特區,每個被指控犯罪的兒童都有權利聘請律師。
- 如果您聘請自己的律師,該律師將代表您的孩子。
- 如果您無力聘請律師,法院將免費為您指派律師。
法院指定的律師可能來自:
- 哥倫比亞特區公共辯護人服務處 (PDS) – 代表許多青少年處理犯罪案件的專門機構。
- 法院指定律師 (CJA) 小組-經法院批准處理青少年案件的私人律師。
您孩子的律師將解釋法庭程序、保護他們的權利並努力爭取最好的結果。
如果您的孩子錯過了15的上學日或更長時間,他或她可能會受到起訴 哥倫比亞特區總檢察長辦公室 (OAG)為了做好準備,你應該去孩子的學校,取得他們的出勤記錄以及任何能夠證明學校為解決此事所做努力的證明文件。
如果您有至少三份記錄在案的失蹤人口報告,您可以向位於 920 Rhode Island Ave, NE 的家庭法院社會服務部犯罪狀況科報到,接受青少年緩刑官員的面談。處於這種情況的兒童稱為身份犯罪者。
這被稱為密封或清除記錄。 當案件被封了,細節不能被看到,案件被清除後,完全從法庭記錄中刪除。 少年事件成功關閉或終止兩年後,青年或其律師可以向家事法庭提出訴訟,要求其撤銷少年令和調查結果,並命令將該案件的所有記錄密封或清除。 只有少年犯在兩年的時間內沒有犯罪,需要監督或定罪,才可以採取這一行動。
託管令是少年訴訟中使用的術語,類似於成年人的長板手令。 監護令規定青少年應被監禁並提交給法官。 被監護人的命令是由家事法庭法官發出的,將兒童沒有出庭作證,不遵守緩刑條件,或相信犯有罪行的情況。
要解決監護令,年輕人可以:
- 向最近的MPD分局自首。
- 請於正常工作時間(上午 7:30 至下午 4:00)前往莫爾特里法院 JM-620 室,向哥倫比亞特區高等法院家庭法院社會服務部門接案處報到,以解決監護權裁定問題。
- 如有指定緩刑監督官,則需在正常工作時間(上午 8:30 至下午 5:00)向其報到。
如需更多信息,請聯繫 202-879-4742;下午 5:00 後請聯繫 202-576-5174。
父母參與令是違法青年的父母與法院簽署的合同。 它要求出席所有聽證會和跟進任何需求和答辯人的釋放條件。
家庭法院經營一個專門的 少年行為轉移計劃 有兩個不同的“軌道”。 第一個是第一次,非暴力的罪犯,該計劃的服務是在審判前提出的。 第二軌是針對那些已經達成協議並且同意某些條件的人。
这 兒童指導診所 提供全面的臨床和法醫心理評估,包括對兒童智力、教育和人格功能的評估。兒童指導診所提供以下類型的評估:
- 一般說明
- 心理教育
- 受審能力
- 放棄米蘭達權利的能力
- 育兒能力
- 神經心理學
- 暴力風險
- 性犯罪者
- 放棄少年管轄權
这 華盛頓特區行為健康部 為居住在哥倫比亞特區的青少年提供全面的心理健康服務。
这 華盛頓特區行為健康部 為居住在哥倫比亞特區的青少年提供全面的藥物濫用服務。
兒童指導診所提供有競爭力的服務 博士前實習 該診所為攻讀心理學博士學位的高級研究生和專業學員提供心理學(經美國心理學會認證)課程。此外,該診所也為諮商心理學或臨床心理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提供實習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