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倫比亞特區,什麼被視為輕罪?

華盛頓特區的輕罪包括行為不檢、侵略性乞討、持有開瓶酒以及在公共場合飲酒或小便等罪行。這些犯罪行為由哥倫比亞特區總檢察長辦公室起訴,並由哥倫比亞特區高等法院的輕罪法院和交通社區法院審理。此類行為對華盛頓社區及其居民的生活品質有重大負面影響。

區議會輕罪和交通社區法院的目的:

  • 提高公共安全
  • 通過讓被告進行社區服務來補償鄰里的生活質量損害的損害
  • 將被告與社會服務聯繫起來,例如藥物濫用治療,心理健康諮詢和就業以及住房援助。

刑事司

領導團隊
主審法官
尊敬的雷尼·布蘭特
副主審法官
提問。 丹妮·戴
董事
威廉·阿戈斯托
地點
莫爾特法院
印第安納大道西北 500 號
華盛頓
,
DC
20001
營業時間
週一至週五: 08:30 am-05:00 pm
星期六星期天: 已結案
刑事財務處
週一至週五: 09:00 am-05:00 pm
星期六星期天: 已結案
(週六及假日可接受1,000美元以下的債券電子支付,請發送電子郵件至:bondpayportal[at]dcsc.gov申請發布債券。)
起訴法庭(法庭C10)
週一至週五: 01:30 PM-
星期六: 02:00 PM-
星期日: 已結案
刑事社區服務辦公室
週一至週五: 09:00 am-04:30 pm
星期六星期天: 已結案
聯繫方式
刑事信息
電話
202-879-1373
刑事案件管理
電子郵件
criminalcasemanagement [at] dcsc.gov
請將所有信件寄至此電子郵件地址。
刑事財務處
電話
202-879-1840
傳真
202-638-5352
電子郵件
BondPayPortal [at] dcs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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