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處
民事訴訟部門負責處理超過 10,000 美元的請求;尋求非金錢救濟的事項,例如要求某人停止或執行某種行為,以及可能影響不動產所有權或權益的訴訟。
民事庭欣然宣佈設立車輛案件非陪審團快速審理程序。符合快速審理程序條件的案件,索賠金額必須不超過50,000.00萬美元,且訴訟各方必須放棄陪審團審判的權利。原告應向法院提交一份… 申請非陪審團車輛快速通道的意向通知 對被告。可以透過提交申請來請求追蹤。 Praecipe 請求排期順序 根據高等法院民事訴訟規則第 16 條。
提起民事訴訟
要提起民事訴訟,您必須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傳票和案件資訊表。
案件當事人
- 提起訴訟的人被稱為 原告
- 被起訴的人被稱為 被告
- 一個案件可能有多名原告或被告。
投訴要求
投訴 這是一份列明當事人姓名、說明你認為對方做錯了什麼以及你希望法院如何處理的文件。
您的投訴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簡明扼要的解釋 只需陳述基本事實;您無需詳細說明發生了什麼以及為什麼向法院尋求幫助。
你必須解釋:
- 為什麼你認為自己應該得到錢? or
- 被告為何應被要求做某事或停止做某事
您可以附上重要文件,例如: 合同如果這有助於解釋您的案情,請一併提供。其他文件,例如調查取證文件、照片或雙方共享的文件,也請一併提供。 未向法院提交 除非法官另有命令。
對於投訴中列出的每個人, 請填寫姓名(包括名字和姓氏)和地址。 若在提交申請時已知曉,請提供相關資訊。如有任何資訊未知,請註明。 “未知。”
投訴必須是 簽 由原告或原告律師提出。
- 如果你沒有律師,你必須:
- 請自行簽署投訴書。
- 請使用手寫簽名(不允許使用印章)。
- 簽名必須包含:
- 名字和姓氏
- 律師執業證號(如由律師提出)
- 地址
- 電話號碼
- 電子郵件地址(如有)
你必須提供 一份原始投訴副本 到法庭。
傳票要求
傳票 這是一份告知對方你要起訴他們的文件,它向被告正式發出案件通知,並規定了被告提交答辯狀的時間期限。
你必須提供 為每位被告單獨發出傳票向法庭提交。
有 無額外費用 在提起訴訟時發出多份初始傳票。
A $ 10費用 在發出第一份傳票後,需要發出第二份傳票。
有 不收費 向哥倫比亞特區或市長發出初步傳票送達。
信息表
資訊表 這是一份文件,用於描述您要提交的案件類型,以及是否有任何相關的已提交案件。
你必須提供 一份資訊表 到法庭。
必須在提交申請時繳納費用。
重要信息
- 所有文件必須使用 8½ × 11 英吋的白色紙張。
- 頁面必須單面列印。
- 每份文件的首頁頂部必須註明「哥倫比亞特區高等法院」。
- 除非以電子方式提交,否則文件必須頂部裝訂。
文件提交及費用
我該如何提交文件?
您可以透過以下任何一種方式提交文件:
選項 1:郵寄。 您可以將它們郵寄至華盛頓特區西北區印第安納大道 500 號穆爾特里法院 5000 室民事訴訟分部書記官辦公室,郵編 20001。
方案二:親自前往。 您可以在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 至下午 5:00,以及週六上午 9:00 至中午,前往莫爾特里法院 5000 室提交文件。
選項 3:投遞箱。 您可以將文件放入位於華盛頓特區西北區印第安納大道500號的莫爾特里法院大廳的投遞箱內。幾天后,請致電書記官辦公室查詢您的文件是否已送達。您可以撥打(202) 879-1133或(202) 879-1134聯絡他們。
選項 4:電子方式。 您可以透過 eFileDC 系統(http://efiledcsuperiorcourt.gov/)以電子方式提交文件。法院鼓勵自行出庭的當事人盡可能使用電子方式提交文件。有關電子提交的更多信息,請訪問 https://www.dccourts.gov/superior-court/e-filing 或致電 Tyler Technologies,電話號碼為 1-800-297-5377。 eFileDC 提供培訓視頻,講解其核心功能以及最佳實踐技巧。請造訪:https://efiledcsuperiorcourt.gov/training-resources-page/。
申請費用及付款
不同類型的民事案件有 不同的申請費。 您必須支付申請費 當你提交案件時。
法院接受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 現金
- 信用卡
- 借記卡
- E-檢查
- 個人支票(需附照片證件)
- 匯票
- 銀行本票
如果您無力支付訴訟費,您可以請求法院… 免除費用。 為此,您必須提交一份 豁免申請 同時,你的 投訴和傳票。
電子文件歸檔
關於電子文件歸檔的重要資訊—公眾可立即存取和文件編輯
如果您自行(不聘請律師)透過電子方式提交民事訴訟,請注意,許多文件會被自動接受並立即公開。在提交任何文件之前,請務必刪除或隱藏任何私人信息,例如您的社會安全號碼、駕駛執照號碼或其他個人資訊。這稱為資訊編輯。本部門不會編輯此類資訊。
說明:為保護隱私而編輯文件(民事規則 5.2)
向法院提交文件時,您必須保護每個人的私人資訊。這意味著您必須在提交文件之前,從文件中刪除(隱藏或刪除)某些個人資訊。
論文中應該省略的內容:
- 社會安全號碼
- 稅號
- 駕駛執照或州身份證號碼
- 完整的出生日期
- 未成年(未滿18歲)的全名
- 完整的財務帳號(如銀行卡號或信用卡號)
顯示必填資訊的安全方法:
如果您需要參考以上任何內容,請使用以下內容:
| 私人信息 | 相反,使用 |
|---|---|
| 社會安全號碼 | SS(請勿使用任何數字) |
| 稅號 | TID(請勿使用任何數字) |
| 駕駛執照或非駕駛執照 | DL 或 NDL(請勿使用任何數字) |
| 生日 | 僅限年份(例如 1990 年) |
| 未成年人姓名 | 僅限首字母(例如 JS) |
| 財務帳號 | 僅最後 4 位數字(例如 1234) |
您也可以在提交文件之前使用深色記號筆塗黑私人資訊。
當文件被他人分享或檢視時,這些規則有助於確保您的個人和財務資訊的安全。
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 高等法院民事訴訟規則-規則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