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爭議解決計劃和對公平和相互尊重的工作場所的承諾
員工爭議解決計劃下的工作場所解決方案
平等就業機會和就業糾紛解決事項
第一步:非正式建議
請求有關工作場所問題的建議, 聯繫我們 平等就業機會、公平與文明辦公室。本辦公室將積極傾聽並說明:
- 您的權利,以及
- 關於在第 1 步、第 2 步或第 3 步中解決您的問題的辦公室建議
步驟二:協助解決
這種交互式、靈活的過程可能包括:
- 與行為問題的來源進行討論,
- 初步查詢,
- 通過調解解決問題,或
- 通過協議解決問題
第三步:正式投訴
請聯絡平等就業機會、公平與文明辦公室或治安法官遴選和任期委員會(如適用),提交正式投訴。投訴必須在涉嫌違規行為發生或違規行為被發現後 180 天內提交,除非您參與了協助解決流程。正式流程包括:
- 審判長的審查和可能的聽證會,和/或
- 書面決定
背景
為了哥倫比亞特區法院的利益,司法行政聯合委員會批准了一項員工爭議解決 (EDR) 計劃,該計劃表明對一個沒有歧視和騷擾的工作場所的承諾。 所有法官和員工都應以尊重、文明、公平、寬容和尊嚴的方式相互對待。
幾十年來,哥倫比亞特區法院一直關注工作場所環境,這體現在實施公平和積極的就業政策,例如平等就業機會、性騷擾、反欺凌和家庭醫療假。 通過這些政策的實施,許多就業問題得到了解決。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的 EDR 計劃是體現法院問責、卓越、公平、正直、尊重和透明等價值觀的另一種方式。 EDR 計劃採用靈活、非正式和正式的方式提出問題,並及時補充我們全面的 人事政策.
現任和前任工作人員可以在離職日期後的 180 天內提出投訴,除非參與協助解決階段。
EDR流程
非正式建議
如需諮詢工作場所相關問題,請聯絡平等就業機會、公平與文明辦公室。我們的辦公室將積極傾聽您的訴求並進行解釋:
- 您的權利,以及
- 在第 1 步、第 2 步或第 3 步中就解決您的疑慮提供建議
輔助解決
這種交互式、靈活的過程可能包括:
- 與行為問題的來源進行討論,
- 初步查詢,
- 通過調解解決問題,或
- 通過協議解決問題
正式投訴
聯繫我們 向平等就業機會、公平與文明辦公室或治安法官遴選和任期委員會(如適用)提交正式投訴。投訴必須在涉嫌違規行為發生或違規行為被發現後 180 天內提交,除非您參與了協助解決流程。正式流程包括:
- 審判長的審查和可能的聽證會,和/或
- 書面決定。
聯絡資訊
非正式建議
如需就職場問題獲得保密建議和指導,請與我們聯絡。
員工關係
梅洛迪·阿姆斯特朗
人力資源部
道德建議
雪莉·埃文斯·哈里斯
總法律顧問
直轄市法院
平等就業機會諮詢
蒂芙尼·亞當斯-摩爾
平等就業機會、公平與文明事務專員
直轄市法院
Tiffany.Adams-Moore [at] dccsystem.gov
輔助解決
為實現互動、靈活的過程,其中可能包括自願調解
蒂芙尼·亞當斯-摩爾
平等就業機會、公平與文明事務專員
直轄市法院
Tiffany.Adams-Moore [at] dccsystem.gov
EDR 計劃或 EEO 政策
(針對僱員、司法人員或地方法官的投訴)
蒂芙尼·亞當斯-摩爾
平等就業機會、公平與文明事務專員
直轄市法院
和/或
行為守則(針對司法人員的投訴)
司法殘疾和任期委員會
電話:202 727-1363
官方網站: https://cjdt.dc.gov
對於地方法官,遴選委員會
地方法官的任期和任期
Committee.MagistrateJST [at] dc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