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辦公室和法院系統部門

根據 DC 法規第 11-1703 條, 主管人員,負責哥倫比亞特區法院的行政和日常管理,包括:法院運作、人力資本管理和薪酬、預算、法院記錄、採購以及建築和空間管理。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日常事務由法院書記官負責。執行官也擔任委員會的秘書 司法行政聯合委員會。

執行幹事由一名副執行幹事協助,該副幹事還負責監督法院系統的九個部門,為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提供支持。

法院系統由以下部門和辦公室組成:

 

執行辦公室還管理直轄區法院的安全方案,媒體和公共關係,政府間事務,通信和內部財務和方案審計。

行政辦公室

領導團隊
主管人員
赫伯特‧魯森二世,法學博士
副執行官
達娜·弗蘭德
地點
莫爾特法院
500印第安納大道西北
華盛頓
,
DC
20001
營業時間
週一至週五: 08:30 am-05:00 pm
星期六星期天: 已結案
聯繫方式
電話
(202) 879-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