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狀罪犯
逃學
如果14-18年齡的青少年錯過了15天或更久的時間,他/她的案件可以由DC總檢察長辦公室提交法院審理。 有關父母或監護人應前往青年學校,並按照“哥倫比亞特區市政法規”(DCMR)獲得出勤記錄和任何證明學校努力的佐證文件,以減輕逃學情況。 這包括但不限於:Robo電話,轉發到家庭的信件,家長/教師會議,促進學生支持小組 - SST會議轉介轉學計劃和/或父母/監護人所做的任何努力解決這個問題,例如聯繫社區機構尋求幫助。 當案件提交給OAG審議上訪時,將附上此信息。
所有逃學案件的大約97%都是通過以下引用提交的:
其餘的轉介由成年人傳達,確定青少年在上學期間經常離開學校:
如果孩子已經錯過了15日以上的學校,學校應該在父母或監護人之前聯繫,並提供支持服務,然後才能向法院提起轉交。
需要監督的人(PINS)
對於作為習慣性離家出走者或需要監管者 (PINS) 提出的投訴,家長必須擁有至少三份記錄在案的失蹤人口報告。家長和監護人可以向位於 920 Rhode Island Avenue, NE, Washington DC 的家庭法院社會服務部報到,接受專門處理 PINS 和逃學案件的青少年緩刑官員的面談。身分罪犯辦公室電話號碼為 202-508-0541 或 202-508-0543;主管是莫妮卡·泰勒和約翰·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