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保護令

家庭暴力司位於500 Indiana Avenue NW,4510室,處理:

  • 民事保護令
  • 涉及“家庭內部犯罪”的所有輕罪刑事案件。
  • 極端風險保護令

A 民事保護令(CPO) 聲稱家庭成員,浪漫/約會伴侶,與他們共同生育的人,共同當前或前任伴侶,或目前或之前共享住所或威脅要對他們犯罪的人,可能會要求。 家庭暴力司還裁定個人聲稱他們是跟踪,性侵犯或性虐待的受害者的案件。 該請求可以包括對他們犯下罪行的人遠離,而不是攻擊,威脅,騷擾或跟踪他們。 簽發民事保護令後,如果違反命令,可以提出藐視法庭的動議。 在適當情況下,家庭暴力司的法官還裁定涉及同一方的相關離婚,監護,探視,陪產和支持案件,以及某些相關的民事訴訟。

An 極端風險保護令(ERPO) 可能會要求將某人的槍支,彈藥,登記證,攜帶隱藏手槍的許可證或經營商許可證從對自己或他人構成極大危險的人的財產中刪除。 可以通過血緣,收養,監護,婚姻,家庭伴侶,有一個共同的孩子,同居或保持浪漫,約會或性關係與另一方有親戚的個人提出請求; 或大都會警察局成員; 或由DC代碼7-1201.01(11)定義的精神衛生專業人員。

點這裡 關於極端風險保護令的常見問題解答。 Pulseaquí para veru preguntas sobre la OrdendeProteccióndeRiesgo Extr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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