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臨時限制令?
臨時限制令 (TRO) 是指法官命令一方在特定時間內做或不做某事。
TRO 的範例包括:
- 遠離您和/或不與您聯繫,包括鄰居、同事、朋友、家人、房東或租戶
- 停止或防止建造或破壞財產
- 錯誤驅逐後恢復公用設施或進入住宅
特羅 不能 訂購:
- 臨時監護權或臨時子女扶養費
- 接受諮商或藥物治療的人
關於 TRO 您應該了解的內容
- 您可以透過法院網站上的電子歸檔入口網站或親自前往民事部門 (500 Indiana Ave NW, Suite 5000, Washington, DC 20001) 提交 TRO。
- 您可以請求免除申請費,該費用將由法院審查。
- TRO 動議獨立於投訴,請法院要求或禁止某人做某事,但不包括金錢賠償請求。
- 法官不能命令一方接受諮商或戒毒治療、支付金錢、解決監護權問題或驅逐某人。
- 法官不能命令一方接受諮商或戒毒治療、支付金錢、解決監護權問題或驅逐某人。
- 聽證會通知或安排命令將透過電子郵件發送給您,其中包括聽證會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 在關於您的 TRO 動議的聽證會上,您應該準備好:
- 提供支持您動議的證據和/或證人證詞。
- 向法官表明您已告知另一方聽證會的日期和時間,並向另一方提供了 TRO 動議和投訴的副本。如果您沒有通知另一方,法官可能會將聽證會推遲到稍後日期或拒絕您的動議。
- 如果您沒有出席聽證會,法官可能會駁回您的動議或駁回您的案件。
TRO 與臨時保護令 (TPO)
您是否可以申請 TRO 或臨時保護令 (TPO) 取決於您與另一方的關係類型。當您要求法院要求任何個人或組織做或不做某事時,可以針對任何個人或組織提交 TRO。
只有當有人對您實施犯罪時,您才可以向家庭暴力部門申請 TPO。 (例如:攻擊您、威脅您、破壞您的財產、追蹤您等)並且該人是:
- 直系親屬(例如兄弟姊妹、父母、子女)
- 配偶或前配偶(丈夫、妻子、前夫或前妻)
- 與您有過約會、性關係或浪漫關係的人
- 與您有共同孩子的人
- 和你一起住的人
- 對你進行性侵犯的人
- 有人跟蹤你
- 與你的前任有關係的人,或是你伴侶的前任
家庭暴力部門發出的最終遠離令可以:
- 要求某人遠離您長達一年
- 請一個人去接受諮商或藥物治療
- 授予臨時監護權或子女扶養費
TRO 與 TPO 的執行
- 如果一方違反 TRO,您可以提出藐視法庭動議。如果發現某人因違反 TRO 而藐視法庭,您可以透過違反 TRO 的一方支付的罰款來獲得金錢損失。
- 如果一方違反 TPO,案件將提交給哥倫比亞特區總檢察長辦公室或美國檢察官辦公室,以確定他們是否會起訴該案件。如果案件被起訴,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