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申請變更名稱

一般來說,根據哥倫比亞特區法律,人們可以通過婚姻,離婚/合法分居或者通過在法庭上提交名稱變更申請來改變他們的名字。 通過任何這些進程來改變名稱需要你做具體的事情。 提交名稱變更申請的過程涉及填寫出現在法官面前的具體表格,也可能涉及通知第三方。 如果您不明白如何填寫表格並遵守法庭程序,則應與律師(JIC人員不能提供法律諮詢)交談。

JIC為年齡在21及以上的成年人處理名稱變更申請。 更改未成年人姓名(未滿21年齡的人)的申請以及家庭法院有任何公開案件的人提交的申請,將由家事法庭處理。 21年齡或開放家庭法庭案件的申請人應在家庭法院中央進口中心申請。

根據哥倫比亞特區法律,申請法定名稱變更人必須:

  • 是哥倫比亞特區的居民;
  • 填寫並提交更名申請以及證明文件;
  • 年滿 18 歲(父母、法定監護人或近親可以代表未成年子女申請);和
  • 支付法庭申請費(如果您因低收入而符合資格,則可享有費用減免)。

 

詳細說明包括在每個應用程序的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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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變更未成年人姓名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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