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需要提交賬戶的財務帳戶信息表,並包括帳戶名稱,銀行或金融機構的名稱和地址以及帳號等信息。 該表格保密,只有授權的法庭人員才能使用,除非公開記錄中另有規定。
未成年人監護人(GDN)常見問題
使用法院規定的帳目表準備帳目。 或者,通過以下方式聯繫值班審核員: (202) 879-9447,然後表格會郵寄給您。 該表格必須是機器打印或打字的。
致電值班審核員 (202) 870-9447或者打電話 (202)879-9434,.
使用法院規定的清單報告來編制清單。 或者,通過以下方式聯繫值班審核員: (202) 879-9447,然後表格會郵寄給您。 該表格必須是機器打印或打字的。
遺產分部規則204(a)(4)和(5)要求在任用周年日之後的三十(30)天內每年提交一次。 最終帳戶必須在未成年人十八歲生日或監護人死亡或喪失工作能力之後六十(60)天內提交。 預約時間向監護人提供強制申請日期表。
賬戶不需要交給家長或保管人。 但是,父母或監護人可以要求法院作為一方參加提交參與許可請願書。 如果法院批准了該請求,則父母或保管人有權接收所有提交的文件的副本。
當法院任命監護人時,將發出監護信。 任命後,監護人應當將信件和委任命令交給銀行,並開立只包含未成年人資金的帳戶,名為“未成年子女,監護人姓名”。 如果可能,該帳戶應該是返回取消的支票或已取消支票的圖像的帳戶。 許多銀行不再發行或退還已取消的支票。
通常,在三十(30)到四十五(45)天內對帳戶進行審核。 但是,如果在四十五(45)天后未收到初始審核通知,請通過以下方式與審核部門經理聯繫: (202) 879-9429.
提交第一個帳戶時支付法庭費用。 最高法院的遺囑認證分部細則206列出了費用清單。如果以後購買了更多資產以增加遺產價值,則會在後續帳戶中支付額外費用。 聯繫值班審計員,地址為 (202) 879-9447 有關法院費用計算的其他問題。
遺囑認證處規則204(a)(2)規定,監護人在資格認定之日起九十天內提出清單,也可以在法院授權,監督或指示下命令後90天內提交清單。 如果沒有收集資產,必須提交有關此種情況的誓章以代替庫存。
提出請願辭去法院,說明辭呈的理由。
沒有機制將未成年人的遺產的監護權轉讓給另一個國家。 任命未成年人遺產監護人的請願書必須在新州提出並批准。 然後在哥倫比亞特區終止監護的請願書需要由本法院提交和批准。 來自另一國的文件的認證或“三重密封”副本應附在請願書上以終止。
當這個未成年人的解放,即變成18,或監護由於某種其他原因被法庭命令終止時,這個約定就結束了。
監護人可以向遺囑認證處提交存款資金申請入庫存賬戶。 這些資金將一直持續到解放的小檔案提交資產發放申請在遺產押金賬戶中,法院批准了請願書,解放的未成年人提出了允許向遺囑執行部門出納發放資金的命令,並開始識別發放資金的過程。
監護人應討論投資和使用財富的明智選擇,但不能扣留解放未成年人的資金。
不,通常情況下,最終帳戶被批准,然後分配給未成年人。 這個過程在未成年人成為60之後的90-18天,因為最終帳戶必須由審核人員準備和提交,並由法院批准。 當資產支付給被解僱的未成年人時,監護人必須簽署簽收的收據,並將其提交給遺傳部,並與審計總監的審計人員進行比較。
未成年人遺產的監護人是由法院任命處理未成年人資產的人,並保護他們,直到未成年人成為18。
未成年人是18年齡以下的人。
債券是一種保險。 法院任命的監護人必須購買一筆保證金持有的資產加一年收入的債券。 如果監護人挪用這筆款項,債券公司將把債款支付給債券的金額。
是。 作為受權人的監護人可以提出合理的律師費用,以準備向法院提交的書狀以及提供的其他必要的法律服務。
不是通常要求營業額的請願書。 請注意以下例外:(1)如果由於監護人的死亡,辭職或喪失工作能力而監護權終止,則應提交服務聲明以支持營業額佣金索賠。
根據高等法院,“遺產分類規則”第225(a)條,監護人可以選擇在臨時戶口中提起一般普通佣金,以提供不超過未成年人財產的金額的十倍以上的普通服務。 在該帳戶被批准之前,佣金不能支付。 根據高等法院,遺囑認證處規則5(d),對於決算賬目,監護人可以選擇將普通和營業額佣金以不超過已解散的未成年人淨資產的225% 。
是。 作為受權人的監護人可以提出合理的律師費用,以準備向法院提交的書狀以及提供的其他必要的法律服務。
如果孩子住在哥倫比亞特區,則提出委任未成年人遺產監護人的請願書,以便有一名監護人可以支付這筆款項。 監護人將持有資金,直到未成年人成為18年齡,然後將其分配給解放的未成年人。
表格可在網上查詢。 將其打印出來。 這些表格必須親自提交,因為擬議的監護人和未成年人必須會面一個助理副遺囑註冊。
提出請願成為未成年人遺產的監護人的法庭費用沒有。
遺產部門處理未成年人財產或財產的監護權。 家庭事務處處理委託保護兒童的請願書,當需要照顧或保管決定時。 在家庭事務部門應提交任命為託管人的請願書。
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請願,要求任命未成年人遺產的監護人。 但是,如果請願書難以理解或情況復雜或不尋常,建議尋求法律援助。
提出委任未成年人遺產監護人的請願書,債券,未成年人父母的同意書(如果他們不同時簽署請願書),命令和未成年人簽署的監護人提名,如果未成年人年齡14或更大。 法院將審查提交的文件,並決定監護人的任命是否適當,如果是,則由誰來任命。 未成年人和擬議的監護人都必須出現在遺囑認證處,並在提出申請時與助理副遺囑登記處會面。
無法找到的父母,因此未經同意接受未成年人遺產的監護人的請願,可以通過出版或其他方式送達,如果法院如此命令顯示出良好的理由。
否則,未成年人的遺產監護人的任命請求應在未成年人的狀態下提交。
有時,等待是可能的。 例如,如果資產由保險單的收益組成,而且公司擁有持有資產的程序,等待可能是一種選擇。 如果未成年人十七歲,即將解散,等待也許是一個選擇。 每種情況都不同 諮詢律師的選擇。
十四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有權提名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根據哥倫比亞特區的法律優先地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監護的父母更有可能被任命為非監護人父母的監護人。 如果該兒童的監護權已經被法院授予非公職人員,則該保管人更有可能被任命為父母。
其他可能性取決於情況的事實。 諮詢律師諮詢。
遺囑認證科可以提供信息,但不能提供法律建議。 有關法律建議,請諮詢律師。 從(1)2010年XNUMX月起,為老年人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202) 434-2120,(2)哥倫比亞特區法律援助協會- (202) 628-1161,(3)鄰里法律服務- (202) 269-5100 及 (202) 678-2000(4)大學法律服務- (202) 547-0198.
債券保護未成年人的資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必須按照監護人持有的資產數額加上這些資產的一年的收入。 如果監護人挪用資產,債券公司將按照債券的價值向未成年人的財產償還。 法院不可能任命任何不能作為監護人獲得債券的人。
提交外國傳票的副本,已完成的遺傳部門PBM傳票表格http://www.dccourts.gov/internet/documents/ForeignSubpoena.pdf,以及向遺傳署秘書處在遺囑認證中要求的每個傳票的10.00費用華盛頓特區西北515 5th街三樓三樓。 確保所有律師律師的名字,地址和電話號碼都不在律師代表的情況下被列入外國傳票或PBM傳票表格的第二頁。
是。 申請投資或批准投資計劃或支持該要求的計劃和文件可以提交法院審議。
通知不需要發送給家長或保管人。 但是,父母或監護人可以要求法院作為一方參加提交參與許可請願書。 如果法院批准了該請求,則父母或保管人有權接收所有提交的文件的副本。
以下訴狀必須經過驗證,以提交給遺傳部:
1。 所有請願書 - SCR-PD 2(b)和3
2。 提交在遺囑認證事項 - SCR-PD 107(a)和208(a)
3。 帳戶 - DC代碼20-721
4。 存貨 - DC Code 20-711
5。 監護人報告 - SCR-PD 328
6。 作業 - SCR-PD 120和420
7。 索賠 - DC代碼20-905(a)
8。 標準遺囑中郵寄和非郵寄的誓章 - SCR-PD 403(a)(8)
9。 任何宣誓書 - SCR-CIV 9
10。 通知書驗證和證書 - SCR-PD 403(b)(3)
是的,沒有事先得到法院的批准 發票和付款證明必須附在賬戶上。
未成年人的資金只能用於三種類型的支出,而不需要先前的法院命令:(1)債券保費,(2)法院費用和(3)對未成年人持有的未成年人的所得稅監護人。 所有其他支出必須由法院予以批准。 為獲得批准,監護人提出申請資金支出申請書,要求法院核准特定開支,並附上任何備用文件,例如電腦報價或夏令營手冊。 還應附上母公司的財務報表。
通常,未成年人的資金不得用於未成年人的支持,因為父母負責支持。 所以應該沒有緊急情況。 如果發生緊急情況,監護人未經法院批准就支付款項,監護人可以提出批准(批准)支出請願書,但如果法院不批准(批准)支出,則將自行負責償還款項。
這取決於你與案件的關係以及你要求監護人做什麼。 如果未成年人的錢需要照顧未成年人,而您是小孩的看守者,請求法院批准支出。 不過,請注意,法院希望知道這筆支出是符合監護人看法的兒童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