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和精神康復
精神衛生問題涉及與(由法官)發現需要精神衛生服務的人的住院治療和持續治療有關的問題。 精神健康問題與智障人士有關。
我如何...
為看似患有精神疾病的家庭成員獲得幫助?
如果您所愛的人或您所居住的人需要幫助解決心理健康問題,那麼該人可能會去或被帶到社區心理健康中心。 您也可以聯繫哥倫比亞特區的24小時心理健康熱線:1-888-7 WE HELP / 1-888-793-4357或202 / 673-9300的移動危機中心。 醫生將檢查個體並確定該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並且對自己和/或其他人是危險的。 醫生將決定是否需要緊急住院治療。 根據DC法律,在一個人被犯下和/或被迫接受治療之前,必鬚髮現該人患有精神病,並且由於精神疾病而對自己和/或他人構成危險。
確定某人是否由於精神疾病而被視為對自己和/或其他人構成危險?
“自我危險”是指該人無法照顧自己,或有可能無意中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或有可能受到傷害。 “對他人構成危險”是指該人有意或無意地對他人進行某些行為或行為,此類行為或行為可能是暴力或非暴力行為。 請注意,吸毒成癮和酒精中毒不符合精神疾病的資格。
啟動精神病患者的承諾過程?
如果您希望啟動此過程,您是父母或監護人,您可以將此情況提交給DC高級法院的家庭法院的中央進場中心。 要求治療的人必須由醫生檢查,以確定該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並在提出呈請之前對自身和/或其他人造成危害。
獲得智障人士的幫助?
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聯繫殘疾人服務部: 250 E Street SW,華盛頓特區20024; (202)730-1700; 或在線: http://dds.dc.gov。 請注意,有效的8月3,2018,對智障人士不會有新的民事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