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訪問
特區高等法院監督訪問中心主要向法院提出的家庭暴力案件提供監督訪問和交換服務。 中心有四個主要目標:
- 為兒童和非監護父母之間的訪問提供中立的位置;
- 作為交換兒童的場所;
- 保護兒童和監護父母的安全; 和
- 保護非監護父母的探視權。
如何在CPO案件中進行監督訪問?
締約方可以通過其CPO,家庭法院命令或來自另一個組織的轉介來請求監督訪問。
如何在家事法庭事宜中得到監督訪問?
要進行監督訪問,個人可以提交監護和/或訪問兒童的投訴 家庭法院中央入境中心.
我在哪裡可以開立一個監督的訪問案例?
向家事法庭中央入境中心提出監護和/或訪問兒童投訴。 要得到民事保護令或要求執行,請訪問法院的兩個家庭暴力攝入中心:
莫爾特法院
500 Indiana Avenue,NW,房間JM-540
聯合醫療中心
1328南大街,SE,醫療館套房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