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補償成本
- 醫療費
- 心理健康諮詢:成人高達$ 3,000,兒童6,000(也為次要受害者)
- 身體或職業治療或康復。
- 失去工資:不超過52週或$ 10,000
- 對受扶養人(受害者死亡和社會保障被拒絕)的支持喪失:每個受撫養人高達$ 2,500,每受害人不得超過$ 7,500
- 葬禮:最高$ 10,000
- 犯罪現場清理; 不超過$ 1,000
- 更換作為執法證據的服裝:不超過$ 100(不適用於遇害人死亡)
- 臨時緊急食品和住房(由於犯罪而需要):不超過120天或$ 400的食品費用和$ 3,000的住房成本
- 移動費用(由於受害者的健康和安全受到危害而導致犯罪的必要性)高達$ 1,500,不得超過120天。
- 運輸費用:參加案件的調查或起訴,或者因為犯罪而獲得醫療或其他必要的服務。 和$ 100必要的出國旅行接收服務。
- 更換門,窗,鎖或其他物品以確保受害者的家庭:高達$ 1000。
- 在受害者的汽車作為執法證據的情況下,汽車租賃的報銷:高達$ 2000。
- 律師費 - 協助上訴決定:不超過$ 500或10百分比的獎勵,以較少者為準
- 緊急獎勵:不超過$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