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條件日曆
立即生效,指控違反住房條件法規的投訴可以通過電子方式提交。 了解更多信息, 點擊這裡..
在哥倫比亞特區市長宣布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中,如果一方無法以電子方式簽署需要歸檔的文件,請在簽名行中包含/ s /。
住房條件日曆允許租戶迅速起訴房東,以違反《華盛頓特區住房法》。 住房狀況日曆上的案件將在提起訴訟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安排首次聽證。 (原告人有責任在聽證會前至少八個日曆日向房東提供服務(發出正式法律通知)。)要提起訴訟,原告人必須向民事訴訟處投訴並傳喚。秘書辦公室,莫爾特里法院大樓,5000室。然後必須將投訴書和傳票的副本送達房東被告。 《住房條件日曆》本質上是受限制的,並且僅適用於尋求強制遵守《 DC住房法規》(14 DCM.R.§§500-900,1200)的人。 尋求其他救濟的訴訟人,例如對財產狀況的金錢救濟,保證金的退還,人身傷害或對出租財產的佔有,必須在小額錢債分支處單獨提出非住房條件索賠(對於那些尋求低於10,000美元的救濟)或民事訴訟分支機構(對於尋求超過10,000美元的救濟的公民),或作為對房東和租戶分支案件的反訴。
房屋條件日曆表
起訴案件,租客原告必須向民政事務處文員辦公室Moultrie法院,5000室提出申訴和傳票。 投訴及傳票的副本必須送達業主被告。 有關如何填寫和提供表格的表格和說明,請參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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