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條件法院
住房條件法院允許房客快速起訴房東違反《華盛頓特區住房法》的行為。住房條件法院的案件將在提起訴訟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舉行第一次聽證會。 (租戶原告有責任在聽證會前至少八個日曆日向房東送達(向房東發出正式法律通知)。)要提起訴訟,租戶原告必須向民事訴訟部門提交投訴和傳票莫爾特里法院書記官辦公室,5000 室。
住房條件法院本質上是有限的,僅適用於那些尋求強制遵守《華盛頓特區住房法規》(14 DCM.R. §§ 500 - 900, 1200) 的人。尋求其他救濟的訴訟當事人,例如針對財產狀況的金錢救濟、返還保證金、人身傷害或占有租賃財產,必須向小額索賠部門提交單獨的非住房條件索賠(對於那些尋求金額低於10,000 美元的救濟)或向民事訴訟部門(適用於尋求金額超過10,000 美元的救濟),或作為對房東和租戶部門案件的反訴。
住房條件 法庭表格
要提起訴訟,租戶原告必須向莫爾特里法院 5000 室民事訴訟分局書記官辦公室提交投訴和傳票。然後必須將投訴和傳票的副本送達房東被告。在下面查找有關如何填寫和送達的表格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