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重新構想法院:高等法院

概述 | 重新構想上訴法院 | 重新構想高等法院

法庭訴訟的一般原則

A. 法官將在高等法院進行虛擬、面對面或混合訴訟,每個法院部門的重新構想計劃中所述的有限例外情況除外。 在此處訪問司法任務列表.

B. 陪審團審判、非陪審團審判和其他證據程序(證人被傳喚作證並接受盤問)將親自進行,以最大程度地向法官、律師、當事人、證人和陪審員提供所有證據. 儘管如此,根據當事方的請求,法官可以決定案件中的特殊情況需要將證據程序轉換為虛擬或混合聽證會。

C. 雖然某些聽證會將被指定為當事方需要出庭的現場訴訟程序,但需要以虛擬方式參加聽證會的訴訟當事人如果沒有互聯網接入或計算機,則可以在法院的其中一個法院參加法庭聽證會 指定的遠程站點 或在法院大樓內。

D. 我們將繼續提供 語言訪問 向需要此類服務的參與者開庭。

E. 調解 除非法院確定調解將親自進行,否則將以虛擬方式進行。

G. 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公眾可以實時訪問虛擬法庭程序。 在此處訪問虛擬法庭程序. 對於刑事陪審團審判,公眾成員必須親自到指定的法庭或幾乎從另一個法庭觀看訴訟程序。

H. 由於案件類型和分案的情況不同,法官將根據這些一般原則處理每個案件中出現的獨特問題。

聽力參與指南

聽力參與類型的定義

  • 親自聽證 – 法官和所有法庭參與者將親自出現在法庭內。
  • 遠程聽力 – 法官將在法庭上主持聽證會。 法庭參與者可以在法庭外通過視頻或電話出庭。 如果法庭參與者親自出庭,法官可以進行混合聽證,或者法庭參與者可以使用現場遠程聽證室。
  • 混合聽力 – 法官將在法庭上主持聽證會。 法庭參與者可以在法庭外通過視頻或電話虛擬出庭或親自到庭
  • 虛擬場外聽證會 – 法官將以虛擬方式進行聽證,法庭參與者將通過視頻或電話虛擬出庭。 如果法庭參與者親自出席虛擬異地聽證會,他們可以使用現場遠程聽證室。
     

請求更改參與過程的方法

一般原則
  • 親自出席遠程聽證會的法庭參與者將被允許親自出席法庭或法院的遠程位置。
  • 親自出席遠程聽證會的法庭參與者不需要動議或通知。
  • 除非獲得批准的費用豁免,否則法庭參與者將被要求支付提交動議的法庭費用。
  • 法院參與者無需支付費用即可提交通知以將其參與從遠程參與更改為親自參與。
  • 如果提出通知或動議,請求法院參與人應向非請求法院參與人發送通知。 如果規則要求,法院將發出通知。
  • 任何部門或辦公室都不會使用更改聽證參與方式的電話請求。
  • 在此處了解有關如何更改您的聽力參與方式的更多信息.
     

公務員

  • 要請求遠程出席現場聽證會,請盡快向書記員辦公室提出動議。 按照議案規則為對方服務。
  • 一旦收到,動議將被發送給案件法官進行審查。 在法官對您的動議作出裁決之前,您必須按照法庭通知的要求出庭。
  • 要要求親自出席遠程聽證會,請在聽證會前 XNUMX 個日曆日向法院提交書面通知,並將通知送達另一方。

刑事

  • 法庭參與者可以通過提交符合動議規則的動議,請求遠程出席現場聽證會並親自出席遠程聽證會。
     
家庭暴力司
  • 法庭參與者可以通過提交符合動議規則的動議,請求遠程出席現場聽證會。
  • 親自出席遠程聽證會的法庭參與者將通過法院的遠程聽證會地點參加聽證會。
  • 如果法庭參與人要求在遠程審判中進行當面審判,法庭參與人可以在開庭當天提出書面動議或口頭動議。
     
家庭法院
  • 法庭參與者可以通過提交符合動議規則的動議,請求遠程出席現場聽證會。
  • 鼓勵希望親自出席遠程聽證會的法庭參與者在聽證會前 XNUMX 天向法院提交書面通知。
     
多門部門
  • 法庭參與者可以通過提交申請,要求親自出席遠程調解會議。
  • 要請求遠程出席現場調解會議,法庭參與者應向案件經理髮送電子郵件。
     
審計大師辦公室
  • 法庭參與者可以通過提交符合動議規則的動議,請求遠程出席現場聽證會並親自出席遠程聽證會。
     
遺囑認證和稅務部門
  • 法庭參與者可以通過提交符合動議規則的動議,請求遠程出席現場聽證會並親自出席遠程聽證會。
  • 動議應在聽證會前至少 10 個日曆日提交。
刑事司
  • 以下法庭程序將親自進行:
    • 刑事陪審團和非陪審團審判
    • 刑事認罪、量刑、審前和緩刑證明會導致聽證會,除非被告同意虛擬訴訟並且法官同意這是適當的
    • 自 18 年 2022 月 XNUMX 日起,藥物法庭和心理健康社區法庭的訴訟程序通常會親自進行
    • 刑事日程安排會議和狀態聽證會將親自舉行。 但是,如果被告符合以下條件,則可以虛擬舉行刑事日程安排會議和狀態聽證會: 在社區釋放時,符合釋放條件,被告同意,並且法官在聽證會之前確定將舉行虛擬訴訟
  • 以下程序將以虛擬方式進行:
    • 無爭議的心理觀察聽證會
    • 除非法官另有命令,包括根據一方的請求,否則傳訊傳訊和轉移聽證會將作為虛擬的場外聽證會進行
  • 輕罪和交通 (OAG) 日曆將於週一至週四親自舉行。 週五,輕罪和交通 (OAG) 日曆將以虛擬方式舉行
    • 法庭 C-10:政府要求拘留的被告將被送往 C-10 親自出庭。 C-10 中的所有其他案件都將以虛擬方式處理。 CJA 代理律師將親自為所有 CJA 律師出庭
    • 有關刑事部門日曆的更多詳細信息,請 訪問我們的網頁.
民事司
  • 除非法官允許虛擬參與,否則以下訴訟將親自進行:
    • 民事 1:陪審團審判、審前會議、口頭審查和現場證詞爭議證據聽證會,包括是否向當事人送達的聽證會
    • 民事 II:陪審團審判、法官審判、審前會議、口頭審查和有現場證詞的有爭議證據聽證會,包括是否向當事人送達的聽證會
    • 房東與房客:法官審判、口頭審查和有現場證詞的有爭議證據聽證會,包括貝爾聽證會、麥克尼爾聽證會以及有關當事人是否被送達的聽證會
    • 小額索賠(包括追債案件):審判、口頭審查和有現場證詞的有爭議的證據聽證會
  • 除非法官另有命令,否則以下程序將以虛擬方式進行,包括根據一方的請求:
    • 民事 I 和民事 II:初步安排會議、進一步的初步聽證會、狀態聽證會、動議聽證會、單方面舉證聽證會和任何無爭議的證據聽證會
    • 房東和租客:初步聽證會、進一步初步聽證會、身份聽證會、動議聽證會、軍人民事救濟法案 (“SCRA”) 聽證會、關於終止中止同意判決申請的聽證會、關於撤銷令狀申請的聽證會、關於保護令的聽證會貝爾和麥克尼爾聽證會、關於金錢判決的聽證會以及任何無爭議的證據聽證會除外
    • 小額索賠(包括收債案件):初次聽證會、持續初次聽證會、動議聽證會、別名傳票聽證會、身份聽證會、單方面證明聽證會、SCRA 聽證會和任何無爭議的證據聽證會
    • 稅收銷售止贖:所有聽證會,包括初始安排會議、持續的初始聽證會、狀態聽證會和動議聽證會
    • 抵押止贖調解和判決日曆:所有聽證會,包括初始安排會議、持續的初始聽證會、狀態聽證會和動議聽證會
    • 審判庭:所有聽證會,包括關於臨時禁制令和初步禁令動議、姓名變更、重要記錄變更和主儀表案件的聽證會。 這些聽證會將作為虛擬場外聽證會進行,除非法院要求現場聽證會
    • 調解:所有類型的民事案件中由多門爭議解決部門安排的所有調解,除非法院確定調解將親自進行
  • 有關民事部門日曆的更多詳細信息,請 訪問我們的網頁.
家庭暴力司
  • 家庭暴力刑事法庭:
    • 週一至週四將親自對被拘留和釋放的被告進行刑事非陪審團審判
    • 除非法官另有命令,包括根據當事方的要求,否則將以虛擬方式聽取傳訊、狀態聽證會、延期量刑審查、量刑和說明理由聽證會
    • 除非法院另有規定,否則在周五舉行的所有法庭案件(不包括非陪審團審判)都將以虛擬方式進行
  • 家庭暴力民事法庭:
    • 從 7 年 2022 月 114 日開始,最初 CPO 日曆 113 將親自運行,而 CPO 日曆 113 將虛擬運行。 此後,每週,日曆 114 和 XNUMX 將在面對面和虛擬聽證會之間交替
    • 所有民事保護令、反跟踪令和極端風險保護令的非陪審團審判最初將安排訴訟當事人遠程出庭。 但是,當事方可以通過提出動議或在預定的聽證會上提出審判請求來請求親自審判
    • 身份聽證會和其他聽證會將以虛擬方式舉行,除非法官另有命令,包括根據一方的請求
  • 律師談判人員將根據需要親自、通過視頻或電話進行談判。
  • 有關家庭暴力司日曆的更多詳細信息,請 訪問我們的部門網頁.
家庭法院
  • 除非法官允許虛擬參與,否則以下訴訟將親自進行:
    • 虐待和忽視:初次聽證會、法庭審判和證據聽證會
    • 家庭關係:初步聽證會、法庭審判、藐視法庭和證據聽證會
    • 犯罪:傳訊、初審、庭審和證據聽證; 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處置聽證會可能是遠程的或面對面的。
    • 心理健康:可能原因和心理健康委員會案件(當事人、律師和證人可以使用混合選項); 證據聽證會、撤銷聽證會和審判
    • 親子關係和支持:初次聽證會、藐視法庭聽證會和證據聽證會
    • 家庭治療法庭日曆
    • 育兒法庭日曆
    • 希望法庭日曆
  • 除非法官另有命令,否則以下程序將以虛擬方式進行,包括根據一方的請求:
    • 虐待和忽視:狀況聽證會
    • 採用:所有聽證會類型,除非有爭議或各方出於慶祝目的尋求親自完成聽證會
    • 無爭議的出生證明和姓名更改。 但是,對於出生證明和姓名變更事宜,將親自進行有爭議的替補審判
    • 家庭關係:無爭議的離婚和無爭議的監護權聽證會、審前會議和大多數身份聽證會
    • 犯罪:狀態聽證會、認罪和受害者影響陳述的製作。 除非政府和受訪者同意舉行虛擬聽證會,否則處置聽證會將親自舉行
    • 心理康復:所有聽力類型
    • 心理健康:狀態和審前會議聽證會
  • 婚姻局:申請和婚姻可以親自和在線提交。 可以親自或在線支付費用,但必須親自完成申請審核。 如需更詳細的信息, 訪問這個網站.
  • 有關家庭法庭日曆的更多詳細信息,請 訪問我們的網站.
遺囑認證和稅務部門
  • 除非法官在聽證會前授權虛擬參與,否則以下訴訟將親自進行:
    • 審判、審前會議和有爭議的證據聽證會以及現場證詞
    • 初步聽證會和安排會議
    • 審計師報告聽證會
    • 未能提交所需文件(例如賬戶、庫存、收據、監護計劃、照管計劃和報告以及其他要求)的簡易聽證會
    • 保護令聽證會
    • 蔑視聽證會
    • 挑戰遺囑有效性的審判
    • 試圖將某人確定為死者繼承人的審判
    • 所有稅務案件的審判
    • 修改、解釋或改革信託條款的行動; 終止信託; 聲明一個人
    • 法官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證據聽證會
  • 除非法官另有命令,否則以下程序將以虛擬方式進行,包括根據一方的請求:
    • 所有狀態聽證會,包括關於批准賬戶和遺產保持開放原因的狀態聽證會
    • 就監護人、保護人、未成年人財產監護人的請願書、監護權審查以及任何其他請願書或動議舉行聽證會
    • 就批准賬目和請求延長遺產代理人的任命或限制職責舉行聽證會
    • 由 Multi-Door Dispute Resolution Division 安排的所有調解事項,除非法院確定調解將親自進行
    • 除非法官另有命令,否則遺囑認證籃/隊列將通過虛擬場外聽證會進行
    • 法官認為可以解決某些問題的任何其他聽證會或訴訟程序都可以通過虛擬法庭聽證會來實現
  • 有關遺囑認證部門日曆的更多詳細信息,請 訪問我們的部門網頁.
    • 遺囑認證自助中心 (遺囑認證自助中心 [在] dcsc.gov) 目前是開放的,並在有限的基礎上親自配備人員。 此外,自助中心還在遠程運行,以在提交干預程序和大型和小型遺產申報方面提供信息和幫助。
    • 監護援助計劃的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如下: 監護援助計劃 [在] dcsc.gov(202) 897-9407.
    • 緊急 21 天臨時監護人請願書可以親自提交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遺囑認證緊急文件 [在] dcsc.gov. 要提交新的 90 天醫療保健監護人請願書或一般訴訟請願書,請親自提交或通過電子郵件將請願書發送至 認證文件 [在] dcsc.gov.
    • 在稅務部門,自我代表的訴訟當事人可以親自提交文件,也可以繼續通過電子郵件將其訴狀或訴狀圖像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稅票 [在] dcsc.gov 並將申請費的支票或匯票郵寄至 DC Tax Division, 500 Indiana Avenue, NW, Suite 4100, Washington, DC 20001。如有問題,請聯繫稅務部門: (202) 879-1737 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稅票 [在] dcsc.gov.
審計長辦公室

A. 審計長面前的所有事項都將遠程聽取,除非審計長另有命令。

B. 文件可通過電子郵件提交至 審計師碩士 [在] dcsc.gov 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Auditor Master, 500 Indiana Avenue, NW, Washington, DC 20001。敏感文件應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AM金融盒 [在] dcsc.gov. 如有問題,請通過電話聯繫辦公室 (202) 626-3280 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審計師碩士 [在] dcsc.gov.

文員辦公室

高等法院每個部門的所有書記員辦公室都將開放供親自提交和電子提交。 對於某些部門,可以通過電話和電子郵件或通過在線聊天向文員辦公室進行查詢。 詳情見各部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