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重新構想法院:上訴法院

概述 | 重新構想上訴法院| 重新構想高等法院

在整個 Covid-19 大流行期間,上訴法院繼續正常運作,從 2020 年 XNUMX 月開始通過視頻會議舉行口頭辯論,並確保在大流行期間繼續訴諸司法。 法院將視情況作出更多調整。 以下左側部分描述了上訴法院的重新構想計劃。

口頭論證

口頭辯論: 上訴法院通常親自進行口頭辯論。 然而,口頭辯論可以是面對面的、混合的(有些參與者是面對面的,有些是遠距的)或完全遠端的。 除非另有禁止,無論地點如何,所有口頭辯論將繼續在 DC上訴法院YouTube頻道 提供公共訪問。 指向即將到來的現場直播口頭辯論的鏈接也在 上訴法院網站.

  • 親自: 如果您打算親自到場,但出現緊急情況(包括家庭緊急情況、隔離或檢測呈陽性),請立即致電 202-879-2700 聯絡公共辦公室。 如果情況允許,法院會嘗試允許您遠端出庭。 (請參閱下面的詳細資訊。)
     
  • 混合型: 在恢復面對面口頭辯論的同時,法院啟動了為期六個月的試點項目,其中一名或多名辯論參與者可以請求使用 Zoom Government 平台遠程出庭,而其餘參與者則親自出庭。 (混合論證也可能涉及一名或多名法官遠程出庭。)
    • 提供混合口頭辯論信息表 這裡.
       
    • 要請求免除親自出庭並將辯論轉為混合程序,一方必須提出動議,要求在預定口頭辯論前 14 天以內遠端出庭。 人們應透過電子歸檔系統以電子方式提交動議。 沒有律師的當事人可以透過電子郵件將動議發送至 efilehelp [在] dcappeals.gov (efilehelp[at]dcappeals[dot]gov),或以郵寄或親身遞交動議(詳情請參閱下文)。
       
    • 如果法院批准遠距出庭動議,法院可能會將此案作為當天的第一個論點進行審理。 法院在此時發布案件順序如有變更的通知 網站.
       
  • 遠程: 根據情況需要,例如在惡劣天氣或新的公共衛生考慮的情況下,法院可以選擇完全遠端進行訴訟。 法院工作人員將透過 Zoom 連結和更多資訊聯繫各方。 遠端存取站點 保持開放,並且是有權遠端參加口頭辯論的當事人的一個選擇(詳情請參閱下文)。

各方必須在電子歸檔系統中驗證其聯繫信息、手機和電子郵件地址; 那些不使用電子歸檔系統的人,必須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efilehelp [在] dcappeals.gov (efilehelp[at]dcappeals[dot]gov) 或致電公共辦公室:202-879-2700。

法院訪問

法庭訪問: 公眾可以進入法院與公共辦公室開展業務或參加訴訟。 上訴法院繼續支持公眾獲取法院人員和法院文件,具體如下:

  • 公共辦公室: Historic Courthouse 的公共辦公室於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開放,以接受文件、提供法庭記錄的訪問權限並為您提供幫助。
     
  • 遠程訪問站點: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繼續在哥倫比亞特區為那些在家中沒有電腦或互聯網接入的人提供網站,用於遠程口頭辯論或上訴調解。 有興趣安排時間使用遠程位置的人應致電 (202) 879-1900 或發送電子郵件 DC法院遠程站點 [在] dcsc.gov (DCCourtsRemoteSites[at]dcsc[dot]gov) 至少提前 24 小時預定計算機站。 噹噹事人打電話或發電子郵件時,他們可以表明他們是否需要口譯員或其他幫助。 更多信息可在我們的網站上找到。
     
  • 緊急申報: 擬提交給上訴法院的緊急文件可通過電子郵件提交至: 緊急文件 [在] dcappeals.gov (緊急申請[at]dcappeals[dot]gov)efilehelp [在] dcappeals.gov (efilehelp[at]dcappeals[dot]gov) 或由自我代表的當事人親自交付。 請繼續遵循本法院規則中概述的程序,這些程序可在 我們的網站。 此外,請在提交的文件中附上相關命令,並說明是否有任何截止日期(法定或其他)適用。 請提供上訴號碼、高等法院案件號碼以及所有律師和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繫信息(即手機、家庭或公司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 對於向其他法院(例如高等法院)提交的文件,請參閱 高等法院電子歸檔網站,或美國地方法院,請參閱 https://www.dcd.uscourts.gov.
     
  • 電子和親自提交: 法院將繼續接收和考慮所有電子歸檔文件以及由沒有電子歸檔(“電子歸檔”)賬戶的自我代表方(沒有律師的一方)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或親自遞交的文件(詳見下文)。 儘管公共櫃檯是開放的,但強烈建議使用電子歸檔。 法院已暫停要求提交以電子方式提交的文件的紙質副本。 請參閱電子申報和送達 (“ESF”) 程序 8。另請參閱 DCCA行政命令1-18.
     
  • 自我代表的各方: 目前未註冊 eFiling 的自我代表方(沒有律師的一方)可以繼續通過電子郵件將其提交的文件發送至 efilehelp [在] dcappeals.gov (efilehelp[at]dcappeals[dot]gov). 如果無法通過電子郵件發送,他們可以在工作時間將文件郵寄或親自遞交到公共辦公室,或在工作時間之後,送到位於 430 E Street, NW 的法院入口處的安全台(有工作人員一天二十四小時)。
     
  • 提交新案件 (上訴通知除外):向本法院提起立案訴狀的當事人(即要求審查行政機構決定、執行令狀和禁令、其他特別令狀和上訴許可申請)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將他們的文件發送至 efilehelp [在] dcappeals.gov (efilehelp[at]dcappeals[dot]gov)、郵寄他們的檔案,或將其親手遞送至公共辦公室或保安台,如上所述。 郵寄或親自遞交立案訴狀的當事人必須包含立案費或 上訴法院費用減免表。 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案件發起訴狀的當事人必須包括 上訴法院費用減免表 或及時提交申請費。
     
  • 無紙質副本: 對於郵寄或親自交付的任何文件,法院已根據 21 年 2020 月 XNUMX 日的命令暫時中止了要求一方提供適用法院規則可能要求的任何額外紙質副本的要求。
     
  • 判決通知: 21 年 2020 月 36 日的命令暫停了書記官必須向所有律師和無代表當事人郵寄意見副本(或判決書,如果沒有書面意見的話)以及意見或判決書作出日期的通知的要求。 書記員可以繼續通過電子郵件向所有律師和無代表當事人發送意見或判決和通知的副本。 如果沒有可用的電子郵件,職員應遵守 DC 應用程序。 R.XNUMX(b)。
     
  • 上訴調解: 上訴調解可由調解計劃協調員自行決定親自或通過電話會議或遠程視頻會議進行。 上訴調解計劃工作人員將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有關進行上訴調解的協議和程序。
     
  • BAR 准入、准入專業 HAC VICE 申請以及其他與准入相關的查詢: 招生委員會向公眾開放。 有關哥倫比亞特區律師事務所招生事宜的最新信息,申請人應查看 招生委員會網站.

    希望提出臨時申請或申請特殊法律顧問身份的人必須 在線申請和支付.

    大多數關於錄取的問題都在 招生常見問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