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長期公共利益和教育律師將於週五擔任裁判官

日期
2008 年 10 月 16 日

內容: 地方法官Judith A. Smith的安裝儀式 
 
地點: 三樓中庭,Moultrie法院大樓,500 Indiana Ave,NW 
 
什麼時候: 星期五,十月17,2008 4:00 pm 
 
世衛組織:  DC高級法院首席法官Lee F. Satterfield; 地方法官Judith A. Smith 
 
傳:  朱迪思·史密斯(Judith A. Smith)於15年2008月1985日被首席法官Rufus G. King III任命為治安法官。史密斯法官出生於俄亥俄州哥倫布,在俄亥俄州格羅夫城長大。 她於1988年在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獲得會計學學士學位,並以優異的成績畢業。大學畢業後,史密斯法官開始在普華永道工作。 她於XNUMX年從俄亥俄州獲得了註冊會計師的執照,並成為總部位於波士頓的廣告和公共關係代理機構Clarke&Company的主計長。    

史密斯法官於1989年遷至華盛頓特區,參加喬治敦大學法律中心,並於1992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史密斯法官在喬治敦期間,是平等司法基金會的主席和學生-教師財務援助委員會的學生成員。 ,幫助籌集了超過50,000美元的資金,以資助法律專業的學生暑期在公共利益法方面的工作,並增加了為實踐公共利益法的畢業生提供的LRAP(貸款還款援助計劃)資金。 作為法律系學生,她在喬治敦市街法矯正診所的一部分,在洛頓監獄設施中教街法。 同樣在法學院期間,史密斯法官曾在哥倫比亞特區法律援助協會,國家刑事司法協會,俄亥俄州哥倫布的布里克和埃克勒以及哥倫比亞特區的公設辯護律師事務所實習。 從法學院畢業後,史密斯法官為哥倫比亞特區高級法院副法官小A.富蘭克林·伯吉斯(A. ​​Franklin Burgess)擔任書記員。 在擔任文員之後,史密斯法官開始從事公共利益法領域的職業。 她於1993年開設自己的律師事務所,在DC高級法院代表青少年和成年人從事犯罪和刑事事務。 她還作為華盛頓無家可歸者法律診所的無償律師成功處理了幾項行政事務。 在私人執業期間,史密斯法官還返回喬治敦(Georgetown)擔任街法矯正診所的兼職教授,指導和監督在Lorton監獄的最高安全機構教授街法的法學學生。 她還處理過忽視和子女撫養事務。 1994年,史密斯法官開始了她在PDS的多個職位中的第一個,擔任少年服務計劃的職員律師。 她代表青少年在拘留中心的紀律事務中,最初是在前兒童收容所中。 1996年,史密斯法官成為PDS的第一位特殊教育律師,協助該計劃發展到超過五名特殊教育和民事法律服務律師。  

在PDS任職期間,史密斯法官代表250多個客戶處理特殊教育和能力方面的事務,並作為正在進行的集體訴訟的一部分,積極地評估了Oak Hill青年中心教育計劃的充分性,Jerry M. vs. DC她還被前市長Anthony Williams任命為國家特殊教育諮詢小組成員。 2001年下半年,史密斯法官離開PDS,成為哥倫比亞特區公立學校(DCPS)特殊教育辦公室的調解與合規執行總監,然後成為聯邦和家庭法院監督執行總監,致力於協助學校系統。遵守數千項關於特殊教育事宜的行政聽證決定以及聯邦和家庭法院的命令。  

在協助DCPS在長期的聯邦法院集體訴訟(Blackman-Jones對DC)中達成同意令後,Smith法官於2007年離開DCPS,回到其公共服務部門,擔任其少年服務計劃的協調員,監督律師和法律在該市的兩個拘留中心,代表年輕人參加事後撤銷和紀律聽證會的文員。 史密斯法官參加了多個家庭法院委員會,包括少年司法,培訓和教育清單執行委員會和小組委員會,並積極參與了《少年拘留替代倡議》。 史密斯法官被要求主持由華盛頓特區的幾位當地著名律師組成的特別項目委員會,以為法院的特殊教育小組律師起草《律師實踐標準》,並提供持續的特殊教育法學培訓。 她還被市長阿德里安·芬蒂(Adrian Fenty)任命為青少年司法諮詢小組成員。  

在2008早期,史密斯法官加入了新擴大的州教育總監辦公室,在總法律顧問辦公室領導該機構在美國教育部的集體訴訟案件和指令中遵守了多項聯邦法院命令。    

史密斯法官作為Big Brothers / Big Sisters計劃的一部分,已經超過20年。 她與她今天在這裡的第一場DC小妹妹比賽保持了超過17年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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