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上訴法院聽取了UDC法的口頭辯論

日期
2006 年 3 月 20 日

法院開始與法學院合作,以加強學生的現實訴訟培訓 
 
華盛頓特區–哥倫比亞特區最高法院華盛頓特區上訴法院有史以來第一次在莫爾特里法院大樓以外的場所進行現場口頭辯論。 法院正在哥倫比亞特區大學就Lakeisha Wilson-Bey訴US和Sckenna Marbury訴US *一案進行全盤上訴。 辯論結束後,法官將為法學院學生舉行問答環節。 
 
在法院首席法官埃里克·T·華盛頓(Eric T. Washington)與當地法學院院長的討論之後,提出了在法院外進行口頭辯論的想法是在去年八月成為首席法官之後不久。 華盛頓首席法官說:“我們討論了華盛頓特區法院和法學院如何共同努力,以實現我們共同的目標,即向法律專業學生提供關於華盛頓特區法院系統和上訴的真實知識。” “該論壇使法院能夠進一步實現我們的開放性和可訪問性,同時為本地法系學生提供機會親身見證口頭辯論,然後參加與法官和教職人員進行上訴辯護的問答環節。” 
 
UDC法律學院院長Katherine S. Broderick說:“我讚揚華盛頓首席法官將上訴法院帶到了社區。 反過來,我們已經邀請UDC的本科生和當地的高中生向他們介紹司法如何在地方法院系統中達到最高水平。 我們還特別感到自豪的是,上訴人的律師是UDC大衛·克拉克法學院的校友,事實上,他是四兄弟中的長子,他們都是從我們法學院畢業的!” 
 
法院選擇了哥倫比亞特區唯一的公法學校哥倫比亞特區的戴維·克拉克法學院來主持其第一個異地口頭辯論。 法院計劃在即將到來的法院任期內,在其他地區的法學院進行口頭辯論。   

*全體法院將於3月20重新審理的三名法官小組的意見見:http://www.dcappeals.gov/dccourts/appeals/pdf/01-CF-293+ .PDF。 
 
整個法庭-從技術上講,這意味著“作為一個完整的法院”。 該術語用於描述通常由專門小組成員組成的法院的所有法官(通常為三名法官)進行的聽證會; 庭內聽證通常是對小組決定的聽證。 
 
星期一,八名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法官正在聽取3法官小組的裁決上訴,該小組確認了高等法院陪審團審判判決,裁定被告犯有武裝和其他罪行的一級預謀謀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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