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收取我的錢判斷?
高等法院不向勝訴方收取或支付判決金。勝訴方必須領取法官下令的金錢判決。在書記官將判決記入其正式記錄後十個工作日後,才能採取法律行動收取金錢判決。如果敗訴方不向勝訴方付款,勝訴方可以提交判決扣押令。
高等法院不向勝訴方收取或支付判決金。勝訴方必須領取法官下令的金錢判決。在書記官將判決記入其正式記錄後十個工作日後,才能採取法律行動收取金錢判決。如果敗訴方不向勝訴方付款,勝訴方可以提交判決扣押令。
高等法院通過了一項隱私權規則「Super」。 CT。 R. 5.2,申報人被要求編輯或從公共記錄中刪除以下資訊:納稅人身分證號碼、駕駛執照或非駕駛執照身分證號碼以及出生日期;已知為未成年人的個人姓名;和財務帳號。
在聽證會之前,法院將發送說明,解釋您如何遠端參與。您可以透過以下三種方式之一參與: 選項 1:筆記型電腦或桌上型電腦。按一下法院提供的 WebEx 直接連結。此連結會將您帶到加入遠端聽證會的頁面。如果您遇到連結問題,您也可以訪問 https://dccourts.webex.com 並輸入法院發送給您的會議 ID。您也可以開啟網路瀏覽器並複製並貼上或鍵入法院提供的連結。
您可以向法院提出動議,要求法院對房客實施制裁。該動議的費用為 10 美元。
如果房東因為租客欠租而要求租客佔有,房東也可以要求租客支付租金和其他應付款項,例如逾期費用。 如果業主提出這樣的要求,他或她正在要求判斷金錢。
在民事案件中,金錢判決是對訴訟的最終處理,並給予金錢賠償。
無論是遠端或親自,法官都會就法庭上將發生的情況和當事人的權利發布重要公告。宣布這些消息後,法庭書記官點名,當事人必須回答說他們「在場」並說出自己的名字。原告未能參與可能會導致違約。
自 6 年 1 月 2024 日開始的日曆季度的判決利率為百分之六 (28%)(DC 法規第 §3302-28(c))。根據哥倫比亞特區法第 §3302-4(b) 條,此稅率不適用於針對哥倫比亞特區或其在其僱用範圍內行事的僱員的判決。在這種情況下,判斷利率為6%。新利率僅適用於判決後。根據 DC 法第 §28-3302 (a) 條,如果沒有明確的合約另有規定,則判決前利率為 XNUMX%。
初次安排會議是指派法官舉行的第一次正式聽證會,為雙方提供嘗試解決案件的機會。此外,如果案件沒有解決,案件就會被置於軌道上,並設定一些最後期限來完成某些事件。除非法官另有指示,否則通常是遠端拘留。
針對被告佔有不動產的判決賦予原告提交歸還令的權利,這是一份授權在美國法警署監督下驅逐被告的法庭文件。
如果您的案件沒有達成和解,法官可能會選擇一種替代性爭議解決 (ADR) 形式,各方可以透過該形式在不進行審判的情況下解決爭議。了解有關 ADR 和一般調解的更多信息 華盛頓特區法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