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

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是哥倫比亞特區的最高法院。它成立於1970年,當時國會通過了一項名為《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法》的法律。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改革和刑事訴訟法. 該法院由一名首席法官、八名副法官和若干名退休法官組成,退休法官繼續擔任高級法官。

最後更新: 02/11/2026
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大樓

意見書

法院通常以兩種意見書之一來解釋其判決。:   

  • 已公佈的判決意見:這類判決意見具有約束力,其他法院必須遵守。您可以利用這些判決意見來支持您的法律論點。這些判決意見可在官方法律彙編和法院網站上查閱。
  • 備忘錄意見與判決(MOJ):此類意見不具約束力,不可用於支持其他案件的法律論點。法院僅依案件名稱和編號列出備忘錄意見和判決,不提供全文。 

口頭論證

有時,法院會要求當事人出庭,在法官小組面前回答有關案件的問題。這被稱為「口頭辯論」。法院會對這些辯論進行現場直播,並保存錄影。

有時,法院會透過閱讀稱為「訴訟摘要」的書面論證,以及審查審判中的文件、筆錄和證據來做出決定。

在線搜索案例

您可以在網路上找到公開的案件資訊。請注意,出於隱私考慮或法院規定,某些案件詳情的存取權限可能受到限制。  

日曆

法院的日程表顯示了案件何時在法庭上進行辯論(常規日程表)以及案件何時提交法院,由法院根據書面材料作出決定,而無需進行口頭辯論(簡易日程表)。 

在線歸檔

法院允許當事人在線上提交訴訟文件,這稱為「電子歸檔」。電子歸檔有助於加快法律文件的提交速度,使其更加有序,也更易於查閱。律師必須使用電子歸檔,但沒有律師的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 

Overview

管轄權

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是哥倫比亞特區的最高法院。它負責審查哥倫比亞特區高等法院所做的最終判決和某些臨時判決。該法院也審查哥倫比亞特區政府各行政機構、委員會和理事會的決定。   

該法院負責裁決聯邦和州上訴法院認證的法律問題。它還監管哥倫比亞特區律師協會,並對律師紀律案件和涉及在哥倫比亞特區非法執業的案件擁有最終裁決權。

該法院的判決只能由美國最高法院進行複審。

上訴案件如何裁決

上訴案件通常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或法院的分庭審理。在某些情況下,由全體法官組成的合議庭(通常由所有在職法官組成)會在分庭作出裁決後重新審理案件,這稱為全體法官重審。在極少數情況下,合議庭而非分庭會直接審理上訴案件。法院僅在以下情況下才會進行全體法官重審:為了維護判決的一致性,需要全體法官參與審理;或案件涉及極為重要的問題。

法院規則

法院制定自己的規則,這些規則以《聯邦上訴程序規則》為藍本。法院也會審查高等法院提出的規則變更提案。

歷史悠久的法院大樓

歷史悠久的華盛頓特區法院最初設計於1820年,作為第一座市政廳,是國家歷史地標,也是哥倫比亞特區最古老的公共建築之一。到2000世紀初,這棟建築經歷了多次改建和擴建,亟需全面翻修。

2002年,上訴法院著手修復和擴建這座建築,目標是使這座建築地標恢復昔日的輝煌,同時將其改造成一座現代化的現代化法院。上訴法院於2009年遷入這棟翻新後的大樓。

上訴法院書記官辦公室

文員辦公室收到所有申請,並保留與上訴法院提交的所有案件有關的案件和檔案,包括律師紀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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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通知和命令

行政通知和命令與法院及其各委員會的行政管理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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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上訴

您可以在這裡找到有關何時可以上訴、如何提起上訴、重要截止日期以及費用和費用減免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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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律師

法院擁有豐富的資源、指南和工具,幫助人們了解法律程序並找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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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調解

上訴法院上訴調解計畫是一個非正式的、保密的程序,當事人與由法院培訓和選定的公正調解員合作,以幫助他們透過協商解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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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執業律師委員會

CUPL 負責受理有關未經授權在哥倫比亞特區從事法律工作的投訴,並就有關未經授權從事法律工作的上訴法院第 49 號規則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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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法院

領導團隊
首席法官
安娜·布萊克本 - 里格斯比
法院書記官
朱利葉斯城堡
法院首席副書記官
傑森·D·拉維
地點
歷史法院
430 E街,NW
華盛頓
,
DC
20001
營業時間
週一至週五: 08:30 am-05:00 pm
星期六星期天: 已結案
公共辦公室(115室)
週一至週五: 09:00 am-05:00 pm
星期六星期天: 已結案
聯繫方式
基本資訊
電話
202-879-2700
法院位於西北區 E 街正門入口處的保安台設有 24 小時開放的投遞箱,供人們在非辦公時間提交紙質版法庭文件(而不是使用電子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