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eFiling在遺傳分部

eFiling是向法院提交申請和轉交命令的方法。 它還為律師,他們的客戶和自我代表的各方提供以下遺囑分類案件類型:ADM(大型遺產)的檔案; SEB(小型遺產); FEP(外國遺產); INT(干預訴訟); IDD(干預發展障礙); 政府信息公開(外國干預訴訟); CON(前法律保守職權); GDN(未成年人監護權); TRP(信託); NRT(可撤銷信託通知); DIS(免責聲明); LIT(主要訴訟); PBM(Probate Miscellaneous); 和WIL(遺囑)。

依照24,2013在9月份的所有遺囑認證部案件自願開始eFiling 行政命令13-15.

截至十一月十號1,2013,提交在遺囑認證處案件的所有文件將由強制性電磁爐和不是強制性電磁爐的各方列出,但選擇在特定情況下註冊進行eFiling。 強制性電磁爐包括:所有律師(無論擔任律師,受信人或其他方式),信託委員會,審查員小組和訪客小組的所有成員以及非律師監護試點項目的所有參與者。

所有強制性電磁爐必須註冊eFiling。 請參閱下面的註冊信息。

請注意,以下申請不包括在電子申請範圍內,必須以紙本形式提交:

  • 遺囑和附錄。
  • 債券。
  • 機密資訊表或表 26(個人識別資訊)。
  • 表 27(財務資訊)。
  • 啟動新的遺囑認證部門案件的初始訴狀以及要求支付金額不同的法庭費用(例如新的死者遺產案件)或要求存入遺產存款帳戶的文件。
  • 包含財務資訊的支援文件(針對庫存和帳戶)。
  • 醫療記錄傳票和外國傳票。
  • 費用減免(以前稱為繼續申請 貧民窟).
  • 2005 年之前重新開放遺產管理的請願書。
  • 在必須提交保證金或豁免的結案案件中請求延長個人代表的任命。

關於遺囑認證部門電子歸檔的行政命令

遺囑認證部電子歸檔常見問題解答

報名表通知

行政命令15-05:遺囑認證機構中非營利組織提交的文件

電子歸檔:遺囑認證部門歸檔的部分審查

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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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傳司

審判長: 提問。 勞拉·科德羅
副主審法官: 親愛的。 卡門麥克萊恩
導向器: 妮可·史蒂文生
副主任: 艾莎·艾維-尼克松

遺囑登記冊: 妮可·史蒂文生
副遺囑登記冊: 約翰·米德爾頓

法院大樓A
515 Fifth Street,NW,三樓
華盛頓,直流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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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五:
8:30到5:00 pm

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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