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民事調解

調解:
  • 法院提供訓練有素的調解員,他們可以協助您在審判前解決您的案件。
  • 調解員不決定案件的結果。
  • 調解中達成的所有協議都是自願的。

另請參閱: 醫療事故, 房東和房客小額索償調解.

案例評估:

評估人員協助各方確定不同意的問題,並就原告人承擔責任(並責令賠償損害賠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訂購的損害賠償額提供意見。

我應該如何準備調解?
調解是一個需要您完成幾個步驟的過程。 下文解釋了詳細信息,包括參與者的責任。

如果您由律師代理,他或她將處理以下步驟1-5。

  1. 調解日期通知將在法院調解前約 60 天郵寄給您。
  2. 所有參與者都有責任提交保密和解聲明。 此外,由律師代表的參與者需要提交調解準備證書。 點這裡 下載表格包,其中包括保密和解聲明、調解準備證書、調解程序和表格填寫說明。 (住宅止贖案件應使用住宅止贖保密結算聲明, 可在這裡.)
  3. 除非參與者要求並同意親自調解,否則所有調解均以遠程方式進行。
  4. 如果您的調解被重新安排,您將需要填寫新的保密結算聲明或新的住宅止贖機密結算聲明。
  5. Multi-Door 將在調解日期前 7 到 10 個工作日向所有參與者發送一封日程安排電子郵件。 該電子郵件將包含有關遠程調解過程的信息以及有關如何參與的說明。 您還將獲得加入虛擬調解的鏈接以及您的調解員和案件經理的聯繫信息。
  6. 您的調解員將在調解開始前大約 5 到 7 天給您打電話,討論您對案件的看法、任何談判的狀態以及解決和解的任何障礙。
  7. 調解會議一般持續 2 小時。 (住宅止贖案件通常持續 45 分鐘。)如果雙方都同意他們需要並且可能會有所幫助,則可以安排後續會議。
  8. 如果您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員會將其交給法院。
  9. 如果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法庭工作人員將設置一個預審日期。
     
我可以申請當面調解嗎?

您可以要求當面調解。 所有參與者都必須同意親自調解。 要提出請求,您必須提交 申請親自出庭 在收到您的個案經理髮送的調解安排電子郵件後的 24 小時內。 個案經理將在收到請求後 24 小時內跟進請求方。

住宅抵押品調解:

住宅止贖案件計劃在初步聽證會和與法官的狀態會議期間進行調解。 您將收到一份特別調解令,其中包含調解日期和提交您的申請的說明 保密結算聲明. 調解安排在周二、週三和周四上午 9:00 至中午 12:00 之間,每次 45 分鐘。

聯繫
多門爭議解決司

法院大樓C
410電子一條街NW
華盛頓,直流20001

地址
營業時間

週一至週五:
8:30到5:00 pm

調解時間
週二,週三,週四:

上午9.00:1和上午30:XNUMX

電話號碼

一般資料:
(202) 879-1549

將機密和解聲明提交至:
民用MRC-CSS [在] dcsc.gov (CivilMRC-CSS[at]dcsc[dot]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