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人被告知後的期間或涉嫌犯罪的期間,他或她必須遵守處分令(感化或同意程度)所概述的條件。
指示受託人支付受益人所需支付的收入和本金(信託中持有的資產)的信託。
禁止在審判中使用證據,因為不當或被不正當地獲得。 另見排除規則。
以遺產為代價購買的債券,以確保執行人的適當表現。
聯名租賃的另一個名字。
法院裁定維持反對或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