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傳訊

如何更好地了解“提交”表現過程?

被捕後,提起訴訟是初步出現在輕罪案件中,呈報是初次出庭的重罪案件。 法官,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出庭作證。 交涉舉行在兩個地方:

  • 美國法院的C街級別的法庭C10提出美國輕罪案件。
  • 哥倫比亞特區輕罪和刑事交通案件在Moultrie法院大樓一樓的115號,116號和120號法庭提起訴訟。 審判室的分配是根據發生逮捕的地區而定的。 在C-10中也聽到了重罪演講。 如果某人同時被控美國事務和華盛頓特區事務,則首先在C-10法庭對他們進行提審,然後在115、116或120法庭對他們進行提訊。儘管大多數提訊在C-10法庭進行,但如果逮捕是家庭暴力相關的提訊將在119號審判室處理。

在提交下列情況下:

  • 被告被告知有關費用。
  • 法院作出決定,判決被告是否在下一次法庭出庭之前被釋放或被拘留。 如果法官判定適當的話,可以要求保證被告的釋放。
  • 如果被告被釋放,可以給予釋放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法官會向被告解釋釋放條件。
  • 案件分配給具體的法官,被告被告知他/她將要出庭的日期和法庭。

提交後

被告被告之後,下一次出庭將在被送達他的案件的法官面前。 如果被告被釋放,重要的是每當他們被安排這樣做時,他們返回法庭。 那些沒有按預期返回法院的人可能會出示由於未能出庭而發出的長板手令。

所有被告應與被指派到其案件的律師保持聯繫,並應自由向他們詢問他們不了解的法庭訴訟的任何方面。

提交不是審判,所以不會發生以下情況:

  • 內疚或無罪未決定。
  • 沒有證據或證人被產生。
聯繫
刑事司

審判長: 提問。 瑪麗莎·德莫
副主審法官: 尊敬的雷尼·布蘭特
導向器: 威廉·阿戈斯托

莫爾特法院
500 Indiana Avenue NW,
華盛頓,直流20001

地址
營業時間

週一至週五:
8:30到5:00 pm

刑事財務處:週一至週五: 8:30到5:30 pm
(所有其他時間,請到C-10安排發行債券 - 債券付款被接受,直到C-10休會當天)

起訴法庭(法庭C10)
平日(MF):

1:30下午

星期六
2:00下午
週日休息

電話/傳真號碼

刑事信息
(202) 879-1373

刑事財務處
(202) 879-1840
(202) 638-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