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封鎖
哥倫比亞特區法院

請求$ 10,000

提交超過$ 10,000的案例

公共碼頭 – 在線預約
現在您可以預約公共電腦終端,在案件管理系統中查看您的案件和案件影像。

民事訴訟處負責處理超過10,000美元的申請以及尋求公平救濟的事項。 在尋求公平救濟時,訴訟人正在要求法官下令讓某人執行某項行為或不執行某項行為。

民事部門還設有一個名為內庭法官 (JIC) 的法庭,負責處理各種緊急聽證會、短期案件以及其他行政事務,例如其他姓名變更或重要記錄的變更。 點這裡 有關 JIC 處理的最常見問題的信息,以及您可以列印或在線填寫的申請表和表格。在某些情況下,申請人/當事人可能需要出席 JIC 法官舉行的聽證會。這些聽證會很少會在申請人/當事人首次來到法院的同一天舉行,並以遠端方式舉行。

點這裡 了解有關住房條件法院的信息,該法院允許租戶快速起訴房東違反《華盛頓特區住房法》的行為。

提起民事訴訟
  • 投訴表格和傳票必須向店員提交。 提起訴訟的人稱為“原告人”。被起訴人被稱為“被告”。投訴涉及不止一名原告人和/或被告。 投訴中列出的每一方必須具有以下內容,如果原告在提交時已知道:姓名,姓氏和地址。 如果一方的名稱和/或地址不明,請註明“未知”。請注意,原告或原告的律師必須簽署投訴書,並附上姓名,酒吧號碼,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申請時的地址(如適用)。

  • 應向店員提供一份申訴上訴的被告每一起訴案。

  • 對於每個被告的被告,投訴必須完成傳票。 在提交投訴時,每名被告人不得發出多於一張(初始)傳票的額外費用。 在辦事員發出初步傳票後,必須向被告人發出一張$ 10費用。 向哥倫比亞特區或市長發出初步傳票不需付費。 個人支票被親自接受照片編號。

  • 尋求放棄投訴費用的訴訟人必須提交申請,以便與投訴一併免除法院費用。
重要信息
  • 投訴和隨後的論文必須在白色8-1 / 2 x 11紙單面並固定在頂部。
  • 必須在每個檔案的第一頁頂部指出“DC高級法院”。
  • Pro se 當事人必須在投訴書上簽名並附上他們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必須提供手寫簽名,蓋有橡皮圖章的姓名不能作為簽名)。
  • 除非法院有此命令,否則不得向法院提交發現訴狀。
聯絡我們
民事司

審判長: 提問。 托德愛德曼
副主審法官: 提問。 Alfred Irving Jr.
導向器: 林恩·馬吉
副主任:

莫爾特法院
500 Indiana Avenue NW,
華盛頓,直流20001

地址
營業時間

週一至週五:
8:30到5:00 pm

星期六:
上午 9:00 至中午 12 點

週三:
下午 6:30 至晚上 8:00(僅限小額索賠和房東與租客)

可以在Moultrie Courthouse大廳的宵夜提交文件中填寫。

分行電話號碼

民事訴訟處
(202) 879-1133

業主與租戶分行
(202) 879-4879

小額索償科:
(202) 879-1120

法庭支援部門:
(202) 879-1750